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11:05


2025年,自治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耕普法宣传,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筑牢

聚焦重点群体、用好重点阵地,切实抓好学法用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参与度明显提升。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及新修改统计法等纳入广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培训必修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到广西各级党校、有关市县及自治区部门宣法授课20余次;推动全区组织学习八部委刚性制度实施方案54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130余次。紧扣“重点群体”普法宣传,局主要负责人到广西区委党校专题授课,在主流媒体发表统计法治署名理论文章;各级各有关单位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140场次,培训1.4万人次;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六进”宣传活动,累计推送统计普法宣传短信60万余条,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氛围更加浓厚。紧抓统计人员“主要纽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是诚信诚实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桂在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专项行动,引导统计工作者深入践行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二、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加强

着力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与政务服务水平得到持续提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机制。持续开展统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推动自治区出台《广西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会同广西调查总队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废止不符合新修改统计法内容和精神的14份规范性文件;持续修订完善自治区统计局权责清单。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对重大决策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广西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全区重要统计活动,解读重大统计政策与数据;主动公布统计规范性文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重要信息。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审批管理持续规范。

三、规范统计执法,统计监督效能充分发挥

统计执法监督更加刚性有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高。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部署要求,坚持对统计造假“零容忍”,规范高效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国家统计局转交、专业移送、群众举报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项目)561家(个),对相关统计违法企业(单位)进行查处,将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的设区市及其相关县(市、区)开展约谈,进一步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入开展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评查2024年度统计执法案卷140份,抽查案卷材料800余份,确保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创新开展统计风险排查评价,聚焦统计数据质量、法治建设、安全保障等关键环节,对14个设区市统计工作“把脉问诊”,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指导建议,有力促进统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凝聚协同合力,监督联动机制不断完善

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效协同,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与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的常态化沟通。主动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派员参与柳州、桂林、梧州等地有关统计违法线索现场核查工作,共同研判案情,确保案件查处精准高效。持续推动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提供2个设区市、12家区直单位统计监督情况。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为各项评优评先、干部任免考核提出统计监督意见。

五、建强执法队伍,履职能力稳步提升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加强统计法治素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更加充实。抓实抓好统计执法证考前培训,113人通过考试、创历年新高,全区持证人数增加近三成;依托业务培训、以老带新、以干代训等多种方式,累计培训执法人员约540人次,推荐8人次赴国家统计局参与统计督察,各市、县(市、区)统计局调配180余人次参与全区统计执法工作,全区统计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过去一年,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如统计法治宣传成效需进一步提高,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等。2026年,自治区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以提升统计法治治理效能为目标,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年”活动,奋力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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