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及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组织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20日,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可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也可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蒋子越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 吴佳
联系电话:0771-2448736
0771-5869323
电子邮箱:gxtjzfjd@tjj.gxzf.gov.cn
zdzfjdc.gx@dcd.stats.gov.cn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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