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各级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部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等。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第7年举办全区领导干部统计管理培训班,邀请国家统计局领导专家就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授课,全区各层级近7800名领导干部接受培训教育。二是强化统计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优化自治区党校、广西网络干部学院统计法治教育专题课程课件。先后10余次派员前往有关市县、自治区相关部门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统计专业培训、日常统计业务工作全过程,增强统计工作抗干扰能力。三是持续开展对特定人群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负责人等特定人群发送统计法治宣传内容短信超60万条。通过公交车广告、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各界宣法。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均由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我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是切实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工作事项,加大对重大决策事项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四是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依法发布广西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和全区统计重要活动、重大统计政策和数据解读等信息;依法公开统计规范性文件、经费预算执行等重要信息。五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审批管理。
(三)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高质高效完成统计督察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聚焦反馈问题,细化40条整改措施。逐条核查核实督察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到位。会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6个部门,对有关市、县(区)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的7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年内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共抽查5个设区市9个县(市、区)265家(个)企业(项目),对问题企业(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三是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将我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国家统计局。督促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统计局按要求向上级报告年度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四是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及重大战略统计监测。组织完成对14个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测算评价及工业振兴等重大战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四)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趋紧密。纪检监察监督方面,积极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对接沟通,将纪检监察监督贯穿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全过程。巡视监督方面,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提供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以及区直单位统计监督有关情况,进一步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关注重点内容。组织(人事)监督方面,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供有关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及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信息。审计监督方面,严格按照审计署移送国家统计局有关问题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配合做好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在驻监督方面,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落实工作监督建议,共同制定实施《“室组局”联动监督、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五)大力推进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队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培训及考试,新增持证人员19人。二是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能力。加大培训力度,线上线下培训人员共800余人次。通过“以老带新”、“以干带训”,切实解决一些执法检查人员“不会、不能、不想、不愿、不敢”执法问题。及时召开统计执法案卷评查会议,有力提升统计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统筹管理。健全完善统计执法人员库和统计执法骨干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成效还不够明显、部分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单位正确政绩观、科学发展观理念尚未树牢。二是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案件仍有发生,统计数据失实失真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三是统计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区仍有31个县(市、区)统计局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不足2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统计法规制度。严格对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时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的修改,着手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扎实开展统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加快建立省级常规统计督察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签订的《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省级常规统计督察制度,组织对市、县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
(三)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完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核管理。继续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提供有关材料,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四)持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各项工作,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五)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骨干业务能力;改进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方式,提高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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