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3,自治区统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积极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迅速组织实施。二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及专项数据核查共核查企业(项目)10.2万余家(个)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当期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三是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委及其驻委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全区14个设区市35个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四是按照“有责改正”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纪对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市县开展责任认定工作五是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中央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肯定。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主要领导将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局党组及全区统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统计重点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主持召开2023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统计法治工作。二是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带头参加年度网络学法用法考试,全局干部职工考试通过率100%三是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布置修订广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组织领导,及时分析研究解决统计执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一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核查核实各类统计违法线索37条,执法检查企业(项目)2312家(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企业(项目)76家(个),将15名涉及统计违纪违法相关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扩大抽查范围,提高检查数量比例,对全区7个设区市11个县(市、区)308家企业(项目)进行执法检查立案查处20家三是督促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统计局分别向上级报告年度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四是高质量完成强首府、工业振兴等重大战略统计监测。顺利完成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测算评价。推动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党委巡视巡察重点关注内容2023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办4个设区35个县(市、区)及22个区管企业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巡视巡察重点关注内容。认真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12家涉外调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并公示。


(四)统计行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有关人事任免、统计违法线索查处、统计数据审核、年度经费预算编制等重要事项,均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的工作事项,强化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三是依法及时发布全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和全区统计重要活动、重大统计政策和数据解读等信息,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管理。一是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及时制定迎检作总体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得到督察组的充分肯定。二是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认真落实“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和廉政家访制度,认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日常谈话提醒。三是定期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统计工作情况。四是主动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在统计信息网站设置统计违法举报数据政务咨询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及投诉建议。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一是积极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领导干部统计管理培训班暨统计造假重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全区各级近7000名领导干部参加二是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选派20人次到自治区党校、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县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公交车、动车组列车、移动通讯平台等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效果明显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法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从2023年统计违法问题线索核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情况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

)部分县(市、统计执法力量不足。截至2023年底,我区31个县(市、区)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不足2人,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

)统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市、县(市、区)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执法流程操作不规范,执法积极性不“不想、不会、不敢”统计执法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抓好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强化统计基层基础、统计执法监督、统计法规制度建设和普法宣法工作,补齐防治统计造假短板弱项。

)毫不松懈确保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整治)圆满收官。深入贯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统筹推进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整改销号、总结报送等工作,一体抓好落实。

(三)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聚焦统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动排查全区各级统计局在防治统计造假、强化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案从严、违法必究”原则,持续加大各类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的执法检查力度。

(五)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统计执法案卷评查,着力提升我区统计执法人员整体水平。

)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改进普法宣传手段,开发宣传产品,优化宣传渠道,切实增强宣传效果,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人心。


自治区统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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