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9 09: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字〔2023〕47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1-6月经我局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予以公布。

凡是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均属于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被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依法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如需继续执行,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

1.2023年1-6月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2.2023年1-6月废止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自治区统计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

2023年1-6月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制发部门

调查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生效日期

有效期

截止时间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3〕1号

2023年1月4日

2026年1月

防城港市统计局

防城港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报表)

桂统审批函〔2023〕2号

2023年5月24日

年报有效期至2023年10月,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4年1月

附件2

2023年1-6月废止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制发部门

调查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

截止时间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

桂统审批函〔2020〕4号

2023年1月31日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食用菌产业统计调查方案

桂统审批函〔2021〕2号

2023年1月31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1〕5号

2023年1月31日

柳州市鹿寨县统计局

鹿寨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2年定期报表)

桂统审批函〔2021〕9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定报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柳州市鱼峰区统计局

柳州市鱼峰区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3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三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4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融安县统计局

融安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5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

柳州市城中区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6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融水县统计局

融水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9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柳州市柳北区统计局

柳州市柳北区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10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柳城县统计局

柳城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11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防城港市统计局

防城港市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桂统审批函〔2022〕13号

年报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定期报表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商贸企业经营状况问卷调查

桂统审批函〔2022〕19号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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