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统计学会关于会员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统计学会(统计局、调查队),各专业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区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
为适应新时期统计学会的发展要求,全面掌握会员队伍的真实情况,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同时为广西统计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对本学会全体新老会员(含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和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登记
(一)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按照学会章程第三章第八条规定,会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个人会员应具备一定的统计理论水平或统计工作经验,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以及热心支持统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单位会员必须是市、县统计学会(统计局、调查队)、各专业统计学会和拥有个人会员较多的院校、厅局及大中型企业统计学组,并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登记办法。新老会员都要完整填写《广西统计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或《广西统计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统计学会(统计局、调查队)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当地广西统计学会会员的登记工作,包括组织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的会员登记工作。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填好的会员登记表(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广西统计学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南宁市建宁路6号,邮编:530002;电子邮箱:yjs5888265@163.com)。
联系人:韦杰伦、潘佐华
联系电话:0771-2448250,0771-5853034
附件:1.广西统计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官网下载,下同)
2.广西统计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广西统计学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