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机构设置表(行政单位)
一、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号
1.办公室,负责人:梁源
联系电话:0771- 5860705
工作职能: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以及基本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办理有关行政事务。
2.人事处,负责人:陈东
联系电话:0771- 5868161
工作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各市管理统计局领导班子;承担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系统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
3.财务基建处,负责人:刘新茂
联系电话:0771- 5851114
工作职能:负责全区统计部门中央统计事业费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经费、预算内基建经费的预算编制、核算分配、收支管理和决算编制工作;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统计系统内部审计的有关工作。
4.机关党委,负责人:徐学远
联系电话:0771- 2448165
工作职能:负责局机关和在邕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5.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人:刘虎
联系电话:0771- 5892569
工作职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6.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人:吴学军
联系电话:0771- 5882096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受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指导监督各市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
7.统计设计管理处,负责人:程文胜
联系电话:0771- 5832951
工作职能:拟定全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对统计指标、调查方法、国民经济核算及各项专业统计调查的研究;负责全区各项普查方案研究、整理设计和协调工作;组织全区对各项统计报表的拟订或修订,组织协调“一套表”制度改革;统一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统计关系。督促检查统计制度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协调统计业务分工和基层基础建设。
8.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负责人:黄保荣
联系电话:0771-5893401
工作职能: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并提供全区以及各地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开展专题和重要课题分析研究;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域经济发展等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771-5854446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和所有制经济增加值核算;拟订市、县(区)GDP核算及审核评估制度,对市、县(区)GDP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评估;开展宏观经济监测预警研究,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10.工业统计处,负责人:温丹丹
联系电话:0771- 5854417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1.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负责人:林道珠
联系电话:0771- 5852962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投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2.贸易外经统计处,负责人:陈家芹
联系电话:0771- 2443876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贸易、外商投资、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贸易外经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3.农村统计处,负责人:张宗
联系电话:0771- 5862758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农民人均收入调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查,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畜禽生产和国家扶贫重点县贫困监测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4.人口和就业统计处,负责人:赖晓东
联系电话:0771- 5867222
工作职能: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就业统计调查、城镇单位、私营单位劳动报酬统计调查、社会保障统计和群众安全感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人口和就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5.社会和科技统计处,负责人:陈李权
联系电话:0771- 5849862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科技统计调查,开展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司法、环境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区社会科技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6.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处,负责人:邓彦秋
联系电话:0771- 5855876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全区各市、县(区)城镇住户调查、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和有关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市、县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建设;进行统计分析。
17.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处,负责人:龙凤
联系电话:0771- 5858729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全区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与资源环境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8.服务业调查统计处,负责人:李洁芳
联系电话:0771- 5848983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门类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19.新经济统计处(住户调查处),负责人:胡冬玉
联系电话:0771-5849091
工作职能:拟订全区新经济(数字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新经济(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数据并组织开展分析研究。负责区域经济和重大发展战略统计监测运行的综合协调。负责部门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配合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做好城乡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制定、申报、布置以及数据发布等相关工作,协助督促市县统计局按照调查制度要求,认真完成本地区住户调查任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督促指导市县开展新经济(数字经济)统计和住户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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