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11: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各市、县(区)统计局,本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1年8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规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广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一)“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三五”时期,全区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聚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克难攻坚,广西统计事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

良好统计生态正在逐步形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等多个统计改革文件,着力构建党政同责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等“六大”体系,营造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持续深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的实施方案》,承担了投入产出调查等7项国家级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率先开展基本单位统计网格化管理试点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等工作,实施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现了自治区、市两级数据的基本衔接。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广西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自治区先后出台《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 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统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统计工作明显增强,基层统计工作保障机制明显理顺,数据采集流程明显规范。

国情国力普查调查扎实高效。组织实施了农业、经济、人口以及投入产出等4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摸清了广西家底。

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坚持实事求是,对工业、能源、投资、零售等基础数据进行核实修正;以普查为契机,依法修订了全区和各市地区生产总值、全区农村统计历史数据,统计数据更真实更客观地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

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稳增长”取得重要成效。全区统计系统积极主动加强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和专题研究,科学准确研判经济运行走势,为各级党委政府逐月逐季精准调控调度经济运行提供了及时可靠的统计支撑,为实现经济“稳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统计对外交流合作服务国家战略作出重要贡献。承办的中国—东盟统计论坛作为服务中国统计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赢得了东盟各国与会嘉宾广泛称赞,得到了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为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合作交流作出了贡献。承担的“自然资本核算与生态系统服务估价”试点项目为联合国开展环境经济核算提供了广西智慧。

党建引领统计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毫不松懈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走深走心走实,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广西在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全方位深化开放合作,“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催人奋进。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出了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供广阔空间,统计工作大有可为。新一轮的科技革命深入发展,为提高统计生产力、变革统计生产方式、重塑统计生产关系提供了强劲动力。与此同时,广西统计工作面临不少挑战,主要表现在:统计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制度方法改革亟待深化,基层基础仍需巩固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调查深度融合有待加快,统计分析研究监测水平仍需提高,统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够,依法依规统计的生态尚未真正形成,政府统计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待提升。要科学把握“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紧扣广西经济社会的主要目标,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可靠的统计支撑。

(三)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四个突出特点”和广西工作“四个新”总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治监督为保障,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快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四)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锚定2035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远景目标,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国家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各项重点任务在广西落实落地,初步搭建起科学完善、独具特色的指标体系,健全明晰、执行有力的标准体系,手段先进、操作便捷的数据采集体系,覆盖全面、科学规范的制度方法体系,科学严谨、衔接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客观及时、内容丰富的统计评价分析体系,防范严密、惩戒有力的统计执法监督体系,体制完善、规范扎实的统计组织管理和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撑。

二、完善反映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分类标准,完善反映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强化统计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

(五)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积极落实国家国有经济、民营经济、数字经济和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等统计分类标准及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派生性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严格执行城乡划分、各类功能区、园区、开发区统计标准,维护统计标准的统一性、强制性。加强统计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

(六)健全反映高质量发展统计分类标准。积极开展对新经济统计分类标准的研究,逐步充实完善广西新经济统计分类标准,探索建立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的统计分类标准。改进城乡划分调查核实办法,提高城乡划分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工作现代化、科学化基础,为更好反映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城镇化进程提供分类标准。

(七)建立健全反映广西特色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聚焦综合质效、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研究设计反映财政收入质量、反映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反映碳达峰碳中和情况、反映招商引资情况等指标,形成反映广西特色的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八)完善全要素全过程的统计质量规范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围绕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调查对象的统计工作规范标准。认真实施《广西统计调查对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适用第二、三产业统计调查单位)(试行)》,研究制定广西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数据生产流程规范和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对数据采集各环节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采取培训指导、考核验收、表扬激励等措施,大力推动统计调查全要素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

三、健全广西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体系

围绕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完善统计调查制度。

(九)完善科技创新和新经济统计。扩大科技统计调查范围,将“四下”企业以及医疗卫生等单位研发活动纳入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健全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定期报表统计制度,动态反映企业研发活动情况。规范部门科技统计,按照《R&D投入统计规范》的要求指导部门开展科技综合统计。健全创新活动统计调查体系,落实创新综合统计监测制度,整合部门统计数据资源,充实科技创新统计和企业创新调查内容,全面反映全社会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健全新经济统计监测,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拓展监测领域,丰富监测内容,推动设区市统计部门加快开展新经济统计工作,充分反映新动能成长和新引擎带动作用。健全互联网经济统计制度,完善互联网出行、医疗、教育、视听等平台统计。

(十)健全现代产业统计。开展特色优势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统计监测。加强对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统计监测。聚焦产业链,优化完善工业统计监测,反映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跟进国家做好工业“大个体”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探索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统计。配合国家推进服务业全行业进度财务统计调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统计,探索广西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

(十一)完善需求侧管理统计。加强国内商品市场统计,及时反映大宗商品和升级类商品市场发展。加强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综合测算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全面反映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加强网上零售统计,完善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新型消费统计监测。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改革,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监测。

(十二)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强化新能源产品统计,加强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全面反映能源生产、销售、调入调出、消费、库存等情况。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核算,开展能源供应端核算监测分析,保持全区和各市数据基本衔接。加强资源环境综合统计,进一步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统计,实行工业用水统计监测及节水分析。

(十三)加强人口就业和社会民生统计。健全人口统计,推动完善人口动态变化监测体系,开展人口预测分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工资统计体系,探索城镇全口径法人单位工资数据推算方法。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适时发布全区城镇全口径法人单位工资数据;探索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数据发布范围扩大至地级市。探索开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产业统计监测,加强对交通、教育、卫生、民政、司法、残联等涉及民生的社会领域部门的统计工作指导。完善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探索建立城市和城区统计数据库。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完善广西群众安全感、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三大民意调查,客观准确反映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政府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真实感受。

四、推动统计数据采集现代化

坚持以国家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行政记录,加快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普查、调查中的应用,构建流程清晰、收集便捷、质量可靠的统计数据采集体系。

(十四)有效发挥普查基础作用。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整合研究试点工作,科学设计广西经济普查表式和指标,综合运用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大数据等方法手段,加强重点调查单位数据采集,利用经济普查结果编制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研究以人口普查资料为基础,通过维护和补充人口变动调查资料、部门行政记录,以数据合作共享为手段,探索多部门、多地区共同联合开发、使用人口普查数据库,最大化发挥人口普查数据价值。强化常规统计调查制度方法与人口、经济、农业三大普查的衔接与协调,充分发挥普查的基础性作用。

(十五)优化常规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加强名录库管理,定期对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核查。建立完善“四下”企业抽样调查数据采集平台,探索电子记账在“四下”企业抽样统计调查中的应用。构建广西统计基层数据管理平台,形成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在村(居)委会全面推行利用手机等电子终端采集上报统计数据。改进常规统计调查的数据采集方式,扩容升级联网直报系统,完善“即报即审即验”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端操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提高审核端数据查询、审核评估、分析研判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十六)推动“四下”抽样统筹和“法产并重”改革。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四下”抽样统筹探索试点工作,以满足市县两级GDP核算需要,逐步扩大批零住餐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专业地方调查样本。加强统计单位入库管理,探索建立由法人单位统计为主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并重转变的统计制度,形成企业按照经营活动性质报送分行业数据的统计调查新模式。

(十七)探索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创新辅助调查数据采集方式,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统计数据采集手段,提高数据收集的便捷性。研究大数据在农业、工业、投资、贸易外经、服务业、人口和就业等国民经济核算领域的应用。探索应用部门行政记录、企业生产经营记录和商业数据记录等信息获取统计数据。研究探索现行方法制度与大数据技术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商业机构组织推送数据应用制度,提高统计监测的时效性,减少直接调查。

(十八)全面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设置分专业分企业规模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开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完善地方性统计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的法定义务和相关要求,并纳入企业登记注册的要件之一,在“四上”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四下”企业全面推开电子统计台账,推动视同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个体户和商业综合体等调查对象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努力实现企业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最终实现所有企业类统计调查单位建成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十九)强化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落实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审核、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加强对统计工作全员、全领域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开展多层次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进一步压实政府统计机构、部门、乡镇(街道)和广大统计从业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把防控数据质量风险点与落实责任制结合起来,构建职责分明、落实有力的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全覆盖监管监控体系。强化主要指标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修订完善《广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和各专业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细则,规范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流程,建立由政府统计机构、党政相关部门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家参加的自治区统计专家库,定期聘请专家参与重要统计数据的评估。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评估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评估工作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统一规范,防范廉政风险和数字腐败。

五、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深化GDP统一核算改革,改进核算方法,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高国民经济核算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发展状况。
    (二十)加强和改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紧跟国家改革步伐,探索研究地区生产总值环比核算方法,推进全区分季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完善全区收入法、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核算;完善市级季度、年度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法,改进工业、建筑业等部分行业增加值核算。
    (二十一)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进投入产出调查方式,完善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编制,加大投入产出分析和应用。夯实资金流量表编制数据基础,拓宽部门资料来源,改进资金流量表编制,强化非金融交易资金流量表与金融交易资金流量表的协调。完善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加强部门联动,逐步开展广西资产负债分析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探索编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逐步开展广西自然资源资产变动分析研究。探索开展市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试点,完善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评估流程。紧跟国家改革步伐,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二十二)建立完善相关产业核算。完善全区和市级新经济、旅游、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等相关产业年度核算方法。研究建立全区季度民营经济和市级季度新经济增加值核算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向海经济、海洋经济、体育等相关行业和领域增加值核算方法研究。拓展相关产业核算领域,探索研究农业及相关产业、旅游及相关产业、国有经济、中小微企业等相关产业和领域增加值核算。

六、强化统计监测服务

充分发挥统计监测评价职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提高分析质量,创新服务意识,做优统计产品,规范新闻宣传,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十三)着力构建反映加快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反映“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加快发展目标监测体系,加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全面提质进程监测。围绕我区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国内大循环、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监测内需与外需、进口与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情况,重点做好中国-东盟开放合作交流情况监测。

(二十四)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对标国家、反映区情、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反映我区综合质量效益和新发展理念的统计指标体系。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夯实各方在数据生产、报送、分析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优化、规范指标数据收集工作流程。进一步研究完善评价指数计算方法,探索应用第三方大数据开展分析,精准分析评价全区和各地高质量发展进程。加强高质量发展的进度分析、专题研究,做好相关数据发布解读工作。                                

(二十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立足“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提供扎实统计支撑。强化经济运行进度分析监测。加强主要经济指标横向、纵向比较分析,加快研究GDP、规上工业、投资、消费的分季核算和环比测算。加强重点领域发展分析,从区域结构、行业结构、动能结构、企业结构、投资结构等方面,反映转型升级的成效与不足。加强GDP核算基础指标监测分析,结合先行指标和匹配指标运行情况,提高经济增长的预测预判水平。加强发展质量效益分析,从财税收入、营业利润、城乡居民收入、民生补短板等方面,反映全面提质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国内外发展形势分析,关注国际国内财政金融、大宗商品价格、行业发展动态等经济信息,了解国际机构对全球经济增长的预测情况。加强对策建议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准确反映发展过程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预警预判,提高对策建议针对性有效性。强化重点指标实时监测分析。健全完善监测指标,扩大重点监测范围,研究构建多维经济运行监测预测模型,结合主要经济指标时间序列预测模型、GDP基础核算指标预测模型和GDP相关指标数学模型,以及对经济运行总体形势分析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提高预测预判准确性。

(二十六)监测评价区域经济发展和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乡村振兴、科教振兴、碳达峰碳中和、节能降碳减排、西部陆海新通道、县域经济、强首府、工业振兴、扩大有效投资等重大发展战略进程监测,全面反映落地实施情况。积极监测区域发展,扎实开展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北钦防一体化和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进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监测。

(二十七)深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实施统计数据发布清单式管理,拓展利用广西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增加统计数据发布渠道、口径、内容。办好统计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网站、统计新媒体优势,推动媒体融合,改善统计用户体验。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解使用统计数据。做强“中国统计开放日”、“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品牌。

七、健全统计法治监督体系

紧密围绕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执法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统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

(二十八)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推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同责机制。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同责,推动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共同承担的主要领导责任,压实党员干部应承担的党纪和政务责任。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推动落实政府机关依法统计责任,督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坚强保障。推动落实全区各级统计机构依法统计及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专业统计数据收集、审核、评估、提供等全流程责任体系,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各环节的监控,及时发现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的统计违法行为。优化部门统计监督检查体系,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并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健全涵盖数据生产各环节、数据管理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审核和质量追溯机制;建立部门数据质量核查机制。

(二十九)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精神,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纪依法查处各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聚焦关键统计指标,拓展执法领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压实全区各级统计机构执法检查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统计调查主要专业执法检查全覆盖。着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化系统建设。以防范安全风险为重点,加强涉外调查监管。

(三十)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继续推动各级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流程》,将统计工作纳入巡视监督重点内容。继续推动各级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把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相关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进一步完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机制,积极参与纪委监委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向组织(人事)部门移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的工作机制。配合建立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的信息日常沟通、监督前情况通报、监督期间协作配合、监督成果共享运用工作机制。严格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和公示,加强统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

(三十一)加强统计立法普法。研究制定自治区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修订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地方性法规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统计人员这个“关键纽带”、统计调查对象这个“关键群体”,持续推动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持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统计工作宣传重要时点,通过广西统计信息内外网、联网直报平台、“学习强国”、“广西普法云”等载体,多渠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

(三十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各县(市、区)统计机构设立统计执法监督岗位,充实配强全区各级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不断完善全区统计执法人员库,统筹使用全区统计执法力量,推动自治区、市、县统计执法检查形成合力。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八、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深化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的积极性。

(三十三)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对市、县(区)统计机构班子协管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干部双重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对下一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协管职责。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要求,自治区统计局履行对设区市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调整的协管职责,各设区市统计机构履行对县(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调整的协管工作。

(三十四)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切实履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法定职责,严格执行《广西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避免地方统计调查与国家统计调查的重复交叉,遏制非法调查和重复调查,减轻基层调查对象负担。

(三十五)创新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机制。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强化顶层设计,围绕体制机制、制度方法等重点领域,大胆探索基层统计改革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薄弱地区和部门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督导,巩固基层统计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成果。完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内部设置和力量配置,构建适应现代化统计体系要求、与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县级统计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职责,配优配足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确保有充足的力量承担相应工作。全面推行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落实村级统计工作责任。

(三十六)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基本建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指标完善、方法科学、手段先进、流程规范、信息共享的部门统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满足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国民经济核算、新经济统计、经济运行重点指标监测分析及部门统计联网直报需要的统计指标。优化部门统计数据采集体系,规范统计调查组织方式,完善数据采集流程,丰富数据采集手段。优化部门统计分析服务体系,强化进度分析与专题分析,加强部门数据解读宣传,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优化部门统计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强部门统计全过程数据质量监督。建立部门统计现代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机构,配强部门统计力量,加强部门统计教育培训。加强与中直单位的合作配合,支持部门基于广西统计调查名录库开展统计调查。

(三十七)加强统计对外交流合作。紧跟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发展战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动中国—东盟统计论坛举办形式的多样化,拓宽交流合作领域,提升培训国际化、专业化层次,增强论坛吸引力。充实中国—东盟统计年鉴内容,拓展面向东盟的统计新产品,全面展示中国—东盟统计合作成果,将论坛打造成为中国统计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综合平台。积极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办中国—东盟统计学院,强化部门与高校的合作,努力将中国—东盟统计学院打造成为服务中国—东盟经济社会发展,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和服务社会为一体的一流国际区域性统计学院。

(三十八)提升统计资料现代化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中国统计资料馆广西分馆,充分采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料储量丰富、管理智能、制度健全、服务规范。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特色鲜明的广西统计博物馆,在传承统计历史文化,展示统计体系发展历程,宣传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发展上下功夫,打造高质量统计改革发展教育基地。

九、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加强对统计业务应用系统、统计数据资源、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统计网络安全技术保障集中统一管理,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统计政务的深度融合,助力加快推进广西统计现代化改革,为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提供有力信息化支撑。

(三十九)建立“壮美广西·统计云”平台。深度参与国家“统计云”项目,主动对接自治区层面推进的信息化建设内容,实现统计业务上云、数据上云、管理上云,打造创新引领、覆盖全面、高效安全、保障有力、服务精准于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的具有广西特色的“壮美广西·统计云”平台。

(四十)加强统计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根据构建推动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的战略布局,按照一体化统计生产业务流程的改革思路,着力建立信息化标准、着力升级改造联网直报系统、着力健全统计大数据服务链条,进一步强化“技术标准规范、数据采集管理、统计数据服务”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建设“广西统计数据资源池”系统,以经济、人口和农业普查资料、部门行政记录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区地域统计用区划代码、住户标准地址编码、建筑物属性信息、投资和人口就业属性等为基本信息,建立跨部门的统计调查对象库,建立全面收集、规范采集、动态维护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统计数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快推进数据资源跨部门、跨专业、跨层级共享共用。

(四十一)加强统计业务应用体系建设。拓展联网直报范围,拓宽数据采集通道,打造基于联网直报平台的数据采集处理体系,完善广西统计基层数据管理平台,全面推行利用智能手机等设备采集报送统计数据,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全流程的在线化。整合统计政务数据资源,丰富应用软件功能,打造基于广西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的统计数据开发应用体系,实现统计数据资源共享网络化。优化政务管理机制,用好广西数据政务一体化平台,打造基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智慧政务管理体系,实现统计机关行政管理智能化。积极探索统计信息化创新发展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推进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领域的深入广泛应用,实现统计调查业务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新拓展。

(四十二)建设广西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综合运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构架,依托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汇集治理、融合分析的强力支撑,开发宏观经济数据地图、微观普查数据地图、经济运行分析监测专题地图等统计业务应用体系,通过Web客户端、三维数字沙盘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展示,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一池管数”,地理信息系统“一屏展数”、“一体多维”的广西统计信息化应用新发展格局,实现统计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融合分析,为周期性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展示提供空间分析和可视化展示新手段,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党委政府宏观经济运行管理决策提供辅助,为社会公众提供生动直观的统计服务。

(四十三)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完善部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数据资源整合、汇聚数据共享、数据协同共进的效率。统筹各级统计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推动县乡两级全面建立统计视频会议(培训)系统和统计专线网络,推进自治区、部门、地方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广泛、深度、快速融合。

(四十四)强化统计网络安全保障。强化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管理、采集端信息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等制度规范,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强化涉密统计数据保密技术工作。坚持统计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重点加强关键统计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和应用系统的风险防控能力,重点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运营维护体系,确保统计信息化软硬件系统运行稳定、可靠、高效,保障统计公共信息数据资源安全,实现统计信息化建设安全有序发展。

十、健全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保障机制

深入推进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和人财物保障,确保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扎实推进。

(四十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以党支部学习为基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强化理论武装,以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统计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管理。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干部能力培训,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建设“四强”党支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精神,坚持纠治“四风”不停步。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实现对直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依规依纪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四十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强、懂经济、统计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吸收进领导班子,增强各级统计局领导班子专业能力水平。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不断激发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视统计系统人才培养,加大高层次统计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造就一批有深厚理论素养和精通统计业务的高层次人才。

(四十七)加强统计教育培训。注重教育培训的顶层设计,健全优化分层分类的教育培训体系,多方式、多层次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加强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编写统一、规范、实用的统计人员培训教材,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基层统计队伍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加强统计系统、部门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职业道德和专项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专业水平。加大调查对象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义务、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的能力。

(四十八)推动统计科学研究发展。建立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分析制度和统计重要问题研究制度,充分发挥统计科研的引领作用。开展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应用探索,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和规范统计智库,充分发挥统计专家在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改革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加强统计科研成果和统计工作经验的总结、交流和推广,更好发挥广西统计学会作用。加强统计知识科普,提高全社会统计科学素养。

(四十九)完善统计财务保障机制。各级统计部门要将“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级以上统计部门要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周期性普查和统计部门开展日常统计工作、实施专项统计调查、进行基层基础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五十)提高统计安全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落实统计部门各级党组维护国家安全领导责任,认真做好统计部门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实统计数据安全责任,健全完善保密制度机制,深化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强化涉密信息系统支撑保障,规范安全保密管理,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整体安全保密工作水平,确保统计工作国家秘密安全和重要统计数据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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