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A类
陆广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GDP的核算口径进行梳理,通过统计口径进行规范统一”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核算改革决策部署,我局持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制度方法开展GDP核算。下一步,我局还将根据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GDP统一核算方案,使核算方法、流程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严谨,确保各市GDP核算口径统一规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统计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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