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2 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统计专业技术培训、全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开展统计教育科学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后勤科、培训科、财务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编制数9个,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实有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81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91万元,事业收入474.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2.9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1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36万元,社会保障支出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事业收入预计474.61万元,均为单位向社会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1万元,为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00万元均为对外经营的收入,上年结转结余172.90万元。全年收入合计813.4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81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4%;项目支出72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2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65.91万元,为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收入。财政拨款支出65.91万元,全部为统计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91万元,全部为专项统计业务费支出,其中项目办公费7.35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10.1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7.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是新增单位,2021年第一年做地方部门预算,无上年数据对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原中央驻桂统计事业单位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单位有关问题的函》(桂财行函〔2020〕50号),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作为自治区统计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单位管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是新增单位,2021年第一次做地方部门预算,因此,在2021年预算公开中无上一年度预算数据对比。

(二)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11.58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资金来源全部为单位资金事业收入。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50.20万元,其中平台运营服务47.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4.02%;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9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公务车编制数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类型为轿车,用途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专项统计业务: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自治区统计局教育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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