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组织开展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
(二)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三)交流推广统计科研成果和统计工作经验;
(四)承担科研课题和广西统计学会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单位设置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14名,工勤岗位1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495.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5.00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2.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项目支出。
2.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495.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5.0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2.3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统计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92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96万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纳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7万元,增长19.3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4.住房改革支出31.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4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2.32%。其中:基本支出419.97万元,项目支出75.0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4.16万元,支出决算49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59.43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纳基数增加。
1.统计管理支出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
主要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创新重要问题研究”项目,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减少了广西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项目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29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8%,
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纳基数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9.61万元,支出决算为7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纳基数增加。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85%,
预决算基本无差异。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职业年金缴纳基数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7.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0%,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0%,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7.91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1.住房公积金支出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9.9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7%。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工资福利增加以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纳基数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4.3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压减“三公两费”支出。
(三)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预决算基本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3.9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74.16万元,执行数495.0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通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创新重要问题研究,已完成年度重要问题研究课题结项5个,编印完成了广西统计工作重要问题研究专题汇编1次,并送发各有关单位参考使用。项目总体绩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75.04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5.0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精准;二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清晰明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各级指标;二是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合理清晰设定绩效目标。
(2)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创新重要问题研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创新重要问题研究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20万元,执行数为71.67万元,完成预算的94.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构建了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统计测度评价指标体系,并做了实证分析。二是为广西工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了新思路。三是编印统计资料汇编1本,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有效的统计支撑,为干部职工学习提供依据。四是择优对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决策咨询作用或与当前统计改革发展关系较为密切的研究成果向统计领域期刊、全国统计科学研讨会推荐。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因课题使用人为政府相关部门,未做满意度调查。下一步改进措施是针对这个指标设置做出整改方案,争取得到相关部门支持,及时反馈意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