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8 16:4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全区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管理经济普查数据库;

(2)组织实施全区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承担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和全区统计调查单位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全区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76.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6.24万元,上年未正式独立核算,无上年对比数。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2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新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76.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76.24万元,上年未正式独立核算,无上年对比数。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5.6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新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和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新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3.卫生健康支出18.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新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4.住房保障支出31.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新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无上年决算对比数。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24万元,上年未正式独立核算,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基本支出376.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0.27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4%。主要是人员类经费和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31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4%。主要是普查中心职工工资和定额定员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理念,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68万元,支出决算为6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社会保障金缴费基数减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1%,主要是普查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厅追加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27万元,支出决算为3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职业年金缴纳基数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费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人员调出,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减少。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2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费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人员调出,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主要是本单位职工单位应缴住房公积金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2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 %。主要是人员调出,工资、社保等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培训、公务接待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开支减少。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新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9万元,降低25.8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培训、公务接待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为新增独立财务核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单个项目预算未达到200万

以上,故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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