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09: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办字〔2023〕75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为扎实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2022年度自治区统计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按要求同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

   

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2022年度自治区统计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梳理、归纳公众对我局提出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及时有效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全面完成2022年度绩效考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国家统计局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抓好整改措施落实,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整改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整改落实为抓手,聚焦民意,纾解民忧,以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到位,全面提升我局社会评价满意度。

三、整改内容

自治区绩效办反馈2022年度我局社会评价收集到意见建议共计3大类12条。其中:反馈问题整改的意见建议2条,定点帮扶的意见建议4条,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6条。经认真梳理和归纳整合,主要有3个方面意见建议,包括:

(一)基层调研指导方面。建议加大对基层的调研和业务指导力度。

(二)统计业务培训方面。建议加强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将培训延伸到乡镇。

(三)统计基础建设方面。建议推动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协统员入编工作。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基层调研指导,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修订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统计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实现联系市、县(市、区)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基层的调研和业务指导,局领导、各专业处室每年到基层(市/县)调研不少于1次,听取建议和意见,指导和帮助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各处室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

(二)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效。

一是按照《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统计专业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区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需求,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广西统计教育培训网平台课程及相关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统计培训质效。三是充分利用现有视频会议设备资源,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有关视频统计工作会议或培训连接到乡镇。

责任处室:人事处、教育中心

配合处室:各处室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

(三)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积极推动协统员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将更加充分发挥协统员制度优势纳入《2023年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工作要点》。二是利用统计内网、全区统计系统人事工作会议及全区设管工作会议,宣传贵港市协统员转编的具体案例及贺州市协统员管理经验。三是开展调研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吃透自治区文件精神,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对接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优秀协统员转编具体操作流程,探索形成长效规范机制,稳定激励协统员队伍。

责任处室:设管处、人事处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把抓整改与抓绩效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目标实施,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紧紧抓住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工作,主动加强群众意见诉求的整改与回应,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整改落实。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工作;务必将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请各处室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11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局绩效办。

(三)强化整改督查,确保整改实效。

由局绩效办牵头,局办公室、机关纪委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各处室单位要扎实抓整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针对整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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