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09:4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办字〔2022〕63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要求,为扎实抓好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统计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按要求同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各处室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

   


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2021年度自治区统计局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基本原则,认真梳理归纳公众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及时整改,进一步推进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全面完成2022年度绩效考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国家统计局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抓好整改措施落实,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二、整改内容 

自治区绩效办反馈2021年度我局社会评价收集到意见建议共计5大类17条。其中:反馈问题整改的意见建议1条,热点难点工作的意见建议8条,定点帮扶的意见建议1条,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5条,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的意见建议2条。经认真梳理和归纳,主要有4个方面意见建议,包括:

(一)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

(二)夯实统计数据基础方面。建议开展市级数据质量交叉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水平。

(三)统计业务培训方面。建议加强统计专业知识和报表制度培训。

(四)基层调研指导方面。建议加大对基层的调研指导力度。

三、整改措施

(一)全力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组织各市、县(区)统计局符合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并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二是举办全区统计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开展统计执法相关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敢执法、能执法、善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为强化统计调查执法监督力量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局

配合处室:相关专业处室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

(二)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适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交叉核查。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广西地方政府统计机构数据生产流程规范(试行)》《广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等要求,强化各环节质量管控,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二是各相关专业处室在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市级数据质量交叉核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责任处室:各相关专业处室、单位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

(三)强化统计知识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制定并印发《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统计局培训计划的通知》(桂统办字〔2022〕28号),针对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开展脱产培训、线上培训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干部队伍专业业务能力水平。

责任处室:人事处

配合处室:各相关专业处室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

(四)深入基层调研,加大业务指导和答疑力度。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基层为目标,加强工作调研,严格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统计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桂统办字〔2016〕29号)要求,局领导、各专业处每年到基层(市/县)开展调研至少1次,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和基层工作的难点堵点,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努力为基层排忧解难。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各相关专业处室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把抓整改与抓绩效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目标实施,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对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抓好落实,明确责任。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工作;务必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处室单位请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中期整改进度,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局绩效办。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由局绩效办牵头,局办公室、机关纪委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各处室、单位要扎实抓整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制定具体的整改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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