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23: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字〔20172

 

各市、县(区)统计局,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现将20167-12月经我局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予以公布。

凡是未经审批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均属于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对此,被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依法责令改正,并按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如需继续执行,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

1.2016712月审批的调查项目目录

2.2016712月废止的调查项目目录

 

 

 


自治区统计局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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