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柳州市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6-12 18: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字〔2016〕58号
柳州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方案的请示》(柳统字〔2016〕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制发审批后的《柳州市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方案》,有效期至2017年6月。请在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截止时间等法定标识。
请你局收到批复函后20日内,将正式布置实施的文件及统计调查方案(一式两份)送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备存。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届时如需继续执行,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统计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