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广西现代服务业政策调查的函
发布时间:2015-03-10 17:4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审批函〔2015〕4号
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开展广西现代服务业政策调查的函》(桂政研函〔2015〕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开展广西现代服务业政策调查(问卷),该项问卷调查为部门一次性调查项目,有效期至2015年8月31日。请在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截止时间等法定标识。
请你中心收到批复函后20日内,将正式布置实施的文件及调查表式一式两份送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备存。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届时如需继续执行,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统计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