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宾市统计局
2011年7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市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总人口及常住人口
全市总人口[3]为 249.82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0.75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9.07万人,增长3.77%,年平均增长0.37%。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年平均增长率1.13%下降0.76个百分点。
全市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4]为209.97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4.07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1万人,减少1.91%,年平均减少0.19%。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59.4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03.7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4人减少0.5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8.72万人,占51.78%;女性人口为101.25万人,占48.2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82下降为107.3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3.56万人,占20.75%;15-59岁人口为137.98万人,占65.71%;60岁及以上人口为28.44万人,占13.5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33万人,占9.6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26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8.68万人,占23.1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1.29万人,占76.8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0.77万人,减少1.56%;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3.33万人,减少2.0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5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5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0.15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5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95人上升为392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628人上升为978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11人上升为4293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356人下降为30257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49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86万人,文盲率[6]由3.98%下降为3.09%,下降0.89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地区分布
全市总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人 | ||
县(市、区) |
总人口 |
常住人口 |
全市合计 |
2498236 |
2099711 |
兴宾区 |
1015165 |
910282 |
忻城县 |
405384 |
312441 |
象州县 |
354918 |
285202 |
武宣县 |
431330 |
353253 |
金秀瑶族自治县 |
152212 |
124037 |
合山市 |
139227 |
114496 |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总人口包括:在本乡镇街道有户口的人和户口待定的人。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 文盲率是指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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