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托育服务大民生 推动贺州市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贺州市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这一部署对于实现“幼有所育”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贺州市托育服务情况,市统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范围内对180户3岁及以下婴幼儿家长开展婴幼儿照护情况线上问卷调研,并对4家托育机构和4家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以下简称托育机构)进行实地走访了解。调研结果显示,家庭照护仍然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主要方式,“入园贵”是影响家长送托的主要原因。托育机构和受访家长希望政府加大政策补贴力度,积极推动托幼一体化服务发展,加强托育人才培养,做好托育服务“降费”“扩容”“宣传”“提质”,切实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托育服务。
一、受访家庭基本情况
全市调研180户3岁及以下婴幼儿家庭:从城乡来看,居住在城镇的家庭占83.2%,居住在乡村的家庭占16.8%,与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趋势相吻合;从年龄来看,受访家长年龄主要集中在26-30岁(20.1%)和31-40岁(66.5%),符合现阶段年轻人晚婚晚育的特点。从家庭结构来看,受访家庭平均人口4.95人,其中成年人口3.1人,契合现代家庭“2+2+1”的家庭成员模式(其余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受访家庭基本情况
分组标志 |
属性指标 |
合计(户) |
占比(%) |
按家庭年收入分 |
4万元及以下 |
34 |
18.9 |
4-6万元 |
31 |
17.2 | |
6-8万元 |
28 |
15.6 | |
8-10万元 |
38 |
21.1 | |
10万元及以上 |
49 |
27.2 | |
按家庭不满3周岁 孩子数量 |
1个 |
160 |
88.9 |
2个 |
17 |
9.4 | |
3个及以上 |
3 |
1.7 | |
按最小孩年龄分 |
不满1周岁 |
39 |
21.7 |
1-2岁 |
72 |
40.0 | |
2-3岁 |
69 |
38.3 |
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现状 (一)3岁以下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调研显示,受访家庭中,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白天主要由家庭成员照护(包括孩子母亲、父亲及(外)祖父母、保姆)的有143户,占79.3%;选择托育机构照护的37户,占20.7%,与实地走访的8家托育机构近2成入托率相吻合。家庭照护中,93.9%的3岁以下婴幼儿与母亲住在一起,但最近一个月白天照护孩子的主力是孩子的(外)祖父母(详见图1),占35.8%;由孩子的父母照护占25.6%,由孩子的母亲与(外)祖父母共同照护的占12.9%。这表明在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方面,大多数家庭的照护观念仍比较传统,符合中国传统家庭婴幼儿照护“父母+祖辈”的代际繁衍文化模式。 图1.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情况统计表 (二)托育市场需求潜力大。调研显示,尽管当前3岁以下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但问及如果有合适的托育机构是否愿意送托时,仍有57.8%的家庭表示会选择入托,这意味着有半数家庭有着现实的托育需求。在托育机构的选择上,照护质量(4.90分)、安全(4.90分)、正规性或资质(4.87分)是受访家长重点考虑的三个因素(详见图2),现已送托家庭中送往民办托育机构占比高达94.6%。目前全市提供托位7931个(含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托班),每千人口托位数3.95个。根据全市近三年出生人口数估算,常住人口中3岁及以下婴幼儿数约6万人,实地调研的8家托育机构中有7家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达到2成及以上,如果按2成入托需求进行测算,将会有1.2万名3岁及以下婴幼儿需要送托,托育市场需求潜力大。 图2.选择托育机构重点考虑因素打分 (三)托育费用影响家庭送托意愿。调研显示,3岁及以下婴幼儿孩子没有上托育机构的主要原因是费用太高,经济条件不允许占43.0%(见图3)。从已入托家庭托育费用均价和实地走访托育机构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贺州市托育机构市、县城区收费均价约为1500元/月(含伙食费),乡镇托育机构收费约800元/月(含伙食费)。而受访家庭对托育机构每月的合理收费预期(含伙食费)是1000元以下(54.6%,详见图4)。另外,2023年贺州市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827元,受访家庭中有18.9%的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见图4),对于不少家庭来说,花费二分之一甚至一个月的工资送孩子去托育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托育费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的送托意愿。 图3.孩子没有上托育机构的主要原因占比情况 (四)托育服务需求重点从“托”转“育”。调研显示,从婴幼儿成长因素考虑,受访家庭认为3岁及以下婴幼儿送托育机构的最佳年龄为24个月以上(占47.1%,其余年龄见图5)。已送托家庭中,近半数家庭(48.7%)送托目的是为了培养孩子独立、学习与交往的能力。从未入托家庭对托育服务的期望方面来看,按打分由高到低依次分别为:“培养孩子独立、与人交往的能力”(4.7分)、“孩子智力方面的开发”(4.7分)并列第一位,其次是“孩子体育、艺术方面的开发”(4.64分),最后是“解决无人照顾问题”(4.62分),说明当前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需求重点从“托”向“育”转变,愿意给孩子创造更多与同伴交往的机会,全面提高孩子的能力,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五)托育机构服务品质参差不齐。调研发现,8家托育机构在环境设备、师资力量、保教活动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一是环境标准不统一。有2家托育机构在小型运动场开展户外运动,其余6家托育机构只在房屋内开展室内运动,设施配套基本能满足不同月龄小朋友“跑、跳、爬”要求。二是师资力量有差异。4家市、县城区托育机构对从业人员学历要求在大专及以上,另4家乡镇则要求高中(或中职)学历,但基本都有教师证、保育员或育婴师证三证之一。三是保教活动有区别。有4家托育机构保教内容单一,以互动游戏为主,提倡玩中学、学中玩。另4家托育机构引入机器人编程课、篮球、美术等课程,以特色教学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开发婴幼儿智力,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幼儿园知名度。 三、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瓶颈 (一)传统照护观念影响托育服务发展。传统观念认为家庭是照料婴幼儿的最好场所。家庭内部照料婴幼儿模式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家长对托育机构的服务整体认知度和信任度不足。尤其是爷爷奶奶辈,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比较排斥把小孩送到托育机构。一方面,担心孩子的安全和健康问题,毕竟现实中出现过一些小朋友在机构被虐待事件;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小孩送托育费用高,小孩太小应该也学不到什么东西,还影响与孩子间的情感交流。母亲廖女士反映,自己想送2岁的孩子去托育机构,但对托育机构的人员素质、管理不放心,以及家庭附近没有合适的托育机构,孩子年龄还小和家人意见不一致等,考虑等年龄大些再送入公立幼儿园托班。 (二)托育机构政策补助少经营压力大。调研发现,贺州3岁及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启动于2020年,大部分婴幼儿托育机构是社会力量兴办,自筹建设资金,前期投入多,投资回收周期长,场地租金及维护费用、员工工资等刚性支出逐年上升,使得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实地走访的8家托育机构中,有2家机构使用自有住房,其余6家都反映租金成本高,缺少政府配套用地支持。金童幼儿园园长反映,自己员工的工资从2019年2000元/月上涨到现在2500-3000元/月(上涨25%-50%),而托育收费从2019年2300元/学期下降到现在的1680元/学期(下降27.0%)。自治区教育厅对公立幼儿园3岁以上幼儿发放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普惠性民办幼儿发放幼儿园奖补奖金),而未对3岁及以下托班婴幼儿进行生均补贴;在政策扶持方面,托育机构除了用水、用电、税收优惠的方面,对机构运营的补助政策如新增托班建设补助、运营补助、专职保健人员补助缺少相应政策支持。 (三)托育机构托位相对过剩招生难。调研显示,8家机构托位数(522个)与入托婴幼儿数(144人)不匹配。一方面托育机构提供托位较多,但是由于托育机构收费相对高,加上传统育儿观念影响,导致托位相对过剩。另一方面,由于3岁及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入托时间不固定,在流感、手足口等疾病高发期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再加上托育机构受生源流动性大不稳定、辐射范围小,公立幼儿园招收小小班(2.5岁至3周岁)等因素影响,招生困难,空余托位较多。调研的8家托育机构都反映2024年秋季招生形势特别严峻,特别是部分公立幼儿园设立2.5岁至3岁幼儿园托班之后,“师资专业”“场地宽”“能直上小班”等有利因素让家长对公立幼儿园托班信任感强于其他托育机构,进一步挤占了民营托育机构的招生空间。启明星托育园园长表示,今年秋季周边的公立幼儿园开始招收小小班,该机构今年秋季实际入托人数只有37人,入托率降至3成,与最高峰时相比下降50%,托位处于“供过于求”状态。其他机构也反映今年秋季招生数量明显比去年同期减少2至3成。 (四)托育机构师资培训薄弱。一是托育高层次人才培养不足。目前,全市只有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开设有幼儿保育和婴幼儿托育专业,2023年742名毕业生中有近7成前往南宁、柳州等地继续深造,高层次人才培养条件不足。贺州托育从业人员入职标准不高,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没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人员素质难以保证。调研发现,托育机构的教师基本是学前教育专业老师(占3至5成)向低年龄段教学下沉,部分教师同时持有育婴师证或保育员证。走访的托育机构园长普遍认为,3岁及以下婴幼儿需要专业托育照护,在喂食和睡眠陪护方面需要做好详细记录,刚毕业的学前教育年轻老师没有相关实操经验,机构宁愿不看学历也要招有工作经验的熟手,只要持有相应的保育员证或育婴师证就可以上岗。二是在职师资培训力度不够。至乐幼儿园园长表示,现在托育从业人员都是靠机构自行培训员工,政府除了每年在妇幼保健医院举办的科学养育和营养配餐培训外,其他专门针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较少。南宁、柳州、桂林等市政府部门都会邀请托育领域的专家对在职托育服务专业人才进行在职培训,迫切希望贺州市政府部门组织类似的培训,他们愿意自费参加培训。 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议 对于如何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受访托育机构希望政府加大政策补贴力度,加强对现有托育从业人员的能力素养培训,帮助托育机构减费降负;受访家长希望托育服务“降费”“扩容”、“宣传”“提质”,实现托育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化解降费减负难题。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及督察问责,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一是加快市、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市妇幼保健院作为托育服务中心项目的业主,精心打造“医”“育”相结合的托育服务,能在一定程度上打消家长的送托顾虑。钟山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钟山县拟申报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用于改扩建旧办公楼作为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设置150个托位。钟山县群众钟女士表示很期待这样的托育机构,有妇幼医院人员的专业保障,自己可以把孩子放心入托。二是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机制。参照现有公立幼儿园3至6岁幼儿生均补贴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完善3岁及以下婴幼儿生均补贴机制。如对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招收3岁及以下婴幼儿的,按照学前教育有关政策予以发放生均补贴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三是加大对托育机构补贴力度,盘活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投入到普惠托育服务,在场地租金、税收、贷款政策方面给予优惠。探索从新增托班建设补助、运营补助、专职保健人员补助、示范奖励和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补助等五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减轻托育机构经营负担,推动收托价格下降,有效缓解群众入托难、入托贵问题。 (二)加快托幼一体服务发展,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实际托育需求,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从家长对送托年龄的最佳年龄出发(24个月及以上),建议优先解决2-3周岁托育需求。从当前全市低龄人口年龄结构来看,2016、2017年的生育高峰助推幼儿园总量快速增加,“十四五”时期出生率逐年下降,幼儿园生源将逐年减少,以现有幼儿园资源承载量加上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新增量,在生育水平没有明显提升的前提下,幼儿园学位供给过剩将成为常态化现象。建议充分利用空出的幼儿园学位积极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以小小班的形式接纳有托育需求的2-3岁婴幼儿,补齐社区托育短板,努力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有效缓解当前托育服务需求矛盾。教育部门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共有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托班125个,招收2-3岁幼儿2156人,托幼一体化路径初步实现。 (三)加强科学养育照护宣传,增加托育服务社会认可度。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增强机构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度。一是加强婴幼儿科学养育宣传和引导,鼓励托育机构进村委、社区、小区开展科学育儿知识宣讲等公益性活动,普及科学的婴幼儿养育照护理念,为家长提供实用有效的育儿知识,提高家庭育儿专业度,加深群众对托育机构的认知和接受度。二是利用社区服务加强对科学育儿的宣传力度,改变传统的家庭育儿观念。通过社区宣讲科学育儿知识,让居民深入了解科学育儿的重要性,满足家长对科学育儿知识的需求,帮助家长掌握了亲子之间的交流沟通方法,解决育儿时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四)加大政府培训力度,提升托育服务的专业水平。多途径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一是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通过产教融合,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托育平台,引导、鼓励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专业人才进入托幼机构实习和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托育服务。二是政府牵头,组织培训盘活现有托育师资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邀请托育领域专家加强对现有托育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托育服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把托育机构全体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当地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完善托育人才薪酬等级体系。根据托育岗位职责和行业特点,探索建立托育机构人员职业等级评定、岗位分级发展、岗位晋升和荣誉制度,打通托育职业成长发展通道,落实托育服务人才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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