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增加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发布时间:2021-08-13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是最贴近农民的组织形式之一,它对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也是当前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

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持续增加,平均每村拥有合作社3.5家。2020年,广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96万家,比2019年增长5.5%,与2019年比,增长幅度减少15.4个百分点,幅度趋缓。广西平均每村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其中,恭城县、覃塘区、凤山县、兴宾区、江州区、龙州县等6个县区平均每村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家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表

时间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

环比增减单位数(个)

环比增长情况 (%)

2016年

31722

——

——

2017年

39985

8263

26.0

2018年

42341

23564

5.9

2019年

47028

8129

20.9

2020年

49595

2567

5.5

  

(二)行业分布相对集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合作社增量最多。从按行业门类分组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集中在农、林、牧、渔业。2020年广西共有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合作社44513家,占全部合作社的比重为89.8%,比2019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其次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合作社,共有2156家,占4.3%。制造业合作社522家,占1.1%。

2020年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单位:个

行业门类

2020年

比重%

2019年

比重%

增减单位数

增减%

合计

49595

100.0

47028

100.0

2567

5.5

农、林、牧、渔业

44513

89.8

41378

88.0

3135

7.6

采矿业

1

0.0

0

0.0

1


制造业

522

1.1

418

0.9

104

24.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

0.0

1

0.0

2

200.0

建筑业

0

0.0

0

0.0

0


批发和零售业

2156

4.3

1963

4.2

193

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

0.1

25

0.1

4

16.0

住宿和餐饮业

25

0.1

23

0.0

2

8.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

0.1

30

0.1

1

3.3

金融业

1

0.0

0

0.0

1


房地产业

4

0.0

3

0.0

1

3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2

1.5

1794

3.8

-1052

-58.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94

2.8

1289

2.7

105

8.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2

0.1

32

0.1

20

62.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

0.0

14

0.0

-1

-7.1

教育

24

0.0

20

0.0

4

20.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

0.0

1

0.0

0

0.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

0.1

35

0.1

1

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8

0.1

2

0.0

46

2300.0

  

(三)桂林市总量最大增量最多,北海市增长最快。分地区看,2020年桂林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795家,与2019年比,增加523家,总量与增量均排在广西首位。河池市5280家,总量排广西第二;贵港市4961家,总量排广西第三。(详见下表)。从增长速度看,2020年北海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976家,比去年增加105家,增长12.1%,增速排广西首位;增速超10%的还有梧州市、玉林市、崇左市(详见下表)。

2020年按地区分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单位:个

地区

2020年

2019年

增减单位数

增长(%)

合计

49595

47028

2567

5.5

南宁市

4247

4020

227

5.6

柳州市

3859

3720

139

3.7

桂林市

5795

5272

523

9.9

梧州市

2145

1919

226

11.8

北海市

976

871

105

12.1

防城港市

964

1018

-54

-5.3

钦州市

2654

2994

-340

-11.4

贵港市

4961

4607

354

7.7

玉林市

4772

4335

437

10.1

百色市

4362

4133

229

5.5

贺州市

1992

2010

-18

-0.9

河池市

5280

5204

76

1.5

来宾市

3825

3505

320

9.1

崇左市

3763

3420

343

10.0

  

  

二、 为乡村经济振兴、群众脱贫奔小康注入新的活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贫困治理的载体,发挥了重要作用。除了巩固脱贫成效外,合作社自身发展还具有带动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改善基层治理,传承民族文化等功能,为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天然促进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既是参与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载体。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农民增收难问题是当前农业与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近几年的时间来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和销售农产品难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农产品加工运销服务业的发展,使农民能够部分分享流通加工环节的利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营业收入628.50亿元,比2019年增长18.1%;安置就业人员42.05万人,比2019年增长2.5%。特别是广西近百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社,在带领农民致富、乡村经济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如:2017年,桂林市乐业县在花坪镇开展试点,成立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及产业园中心,通过流转土地和招收村民进园务工,实现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变资产。此后,这一模式在全县推开,连片打造了2.1万亩猕猴桃、1.2万亩芒果、1.6万亩油茶产业园。同时,将社会帮扶资金、政府整合资金、企业投入资金、群众自筹资金进行整合,按照各类资金投入比例,折股量化为贫困户基础股金,投入产业园建设,实现资金变股金。合理量化产业园产权,设置“基础股、基础股+自筹资金入股、基础股+管护费入股、基础股+自筹资金+管护费入股、土地入股”等五种模式,实现农民变股民。乐业县的“三变”改革,激活了资源要素,加速了产业发展,为群众铺就了一条脱贫奔小康的道路,全县88个村集体和1.4万贫困人口均获有股份收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培养新型农民的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产业为依托,以共同利益为纽带,打破行政区域界限而组建起来的经济组织,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以合作社为主体组织农民培训,真正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现代发展理念的农业经营者。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着促脱贫攻坚促农村农业发展的任务,同时也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效的重要载体和力量。2020年,我区近5万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近50%的农户加入合作社成为社员。因此,实现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合作社是联系弱势的农户与现代化农业的桥梁。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还拓展了农村就业岗位和就业渠道,通过新的就业方式强化了农民之间的联系,更是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建设。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当前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新的卡点、难点,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服务能力较弱,运作不够规范,人员素质偏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服务能力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决定合作社的凝聚力,但服务需要成本和支持能力,如组织社员培训,拓展经营领域,品牌化建设等等,都需要经费技术投入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二是运作不够规范,目前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低,提升任务重,日常决策少数人说了算,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有些合作社产销衔接不够紧密,轻服务重盈利。三是人员素质偏低,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以留守人员为主,合作社社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市场开拓能力,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二)合而不作,“空壳合作社”较多。由于群众认识不够到位,组织化有待提高,一些群众创办合作社目的不纯,只想套取公共财政补助资金,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合而不作,出现了较多的“空壳合作社”。据统计,目前广西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专业合作社实有61626家,统计部门登记正常运营的专业合作社有49595家,合而不作,“空壳合作社”或设立不经营的合作社共有12030家,占19.5%。

(三)地区发展不平衡,培育入规模的合作社不多,占比低。广西平均每村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高的县区,如凤山县、兴宾区、覃塘区、龙州县、恭城县、江州区等每村平均拥有7家以上的专业合作社。低的县区,如德保县、 岑溪市、靖西市、金城江区、象山区等16个县区,每村平均不足2家。广西培育合作社上规入统16家,占合作社总数的0.03%,浙江省有3.8万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入规合作社29家,比广西多13家,占合作社总数的0.08%。

四、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育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平台,是帮助亿万农户适应市场经济大潮的载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分散的农业市场主体组织起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脱贫致富一个不能落下”,是我区近期努力的方向,是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一) 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进一步用足用活惠农政策。随着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增长,应加大金融信贷方面的协调力度,并增加财政资金的扶持,特别是侧重于具有示范性、规范化、骨干型专业合作社实施以奖代补,特别侧重对专业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安排,对合而不作的“空壳合作社”不予扶持。

(二)完善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合作社发展遇到的难题。 健全完善合作社管理机制,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基金,及时通过多种渠道给社员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引导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创新运行模式、管理模式、合作模式;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联合社,提升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支持发展新的农业经纪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入新的血液。

(三)加强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规入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在各个行业,其中,制造业有522家,批发和零售业2156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394家。各地各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加强指导和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上规入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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