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751元

发布时间:2021-06-04 08: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0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2751元,比上年增加6272元,名义增长[1]8.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6111元,名义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2020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4%

分地区看,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名前三的是南宁市、防城港市和柳州市,分别是92241元、86970元和84208最高和最低地区的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27,与2019年相比,差距略微缩小

分行业门类看,2020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106903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9倍;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供应业106068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8;卫生和社会工作105839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2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餐饮业39236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47.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3318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4.4%;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57307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69.3%。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7:1,与2019年相比,差距略微扩大

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有限公司年平均工资最高,为91969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11倍;其次是国有单位,为90320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1.09倍;第三位是有限责任公司,为76968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93.0%。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集体单位,为48952元,是全区平均水平的59.2%。

[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 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主要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登记注册类型

其他包括:股份合作、联营、其他内资。

6.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广西统计年鉴-2020》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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