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发布时间:2020-04-14 18:38 来源:

——单位基本情况

 

玉林市统计局

玉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根据玉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9275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6596个,增长73.2%;产业活动单位48383个,增加15221个,增长45.9%;个体经营户174612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9275

100

企业法人

29478

75.1

机关、事业法人

5166

13.2

社会团体

775

2

其他法人

3856

9.8

二、产业活动单位

48383

100

第二产业

7114

14.7

第三产业

41269

85.3

三、个体经营户

174612

100

第二产业

18296

10.5

第三产业

156316

89.5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375个,占31.5%;制造业4399个,占11.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193个,占10.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7925个,占61.8%;住宿和餐饮业15042个,占8.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4951个,占8.6%(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9275

100

174612

100

采矿业

174

0.4

36

制造业

4399

11.2

13318

7.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21

0.8

26

建筑业

1807

4.6

5288

3.0

批发和零售业

12375

31.5

107925

61.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74

2.5

10487

6.0

住宿和餐饮业

556

1.4

15042

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35

2.1

365

0.2

金融业

87

0.2

-

-

房地产业

1253

3.2

89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906

9.9

1573

0.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64

4.5

330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1

0.9

1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97

2.0

14951

8.6

教育

3659

9.3

1621

0.9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9

1.1

2812

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40

2.1

495

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193

10.7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9478个,比2013年末增加15594个,增长112.3%。其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9%,私营企业占85.2%(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29478

100

内资企业

29339

99.5

国有企业

263

0.9

集体企业

526

1.8

股份合作企业

17

0.1

联营企业

30

0.1

有限责任公司

2996

10.2

股份有限公司

396

1.3

私营企业

25111

85.2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1

0.3

外商投资企业

58

0.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71270人,比2013年末增加2562人,增长0.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01654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93529人,减少5713人,下降1.9%;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77741人,增加8275人,增长2.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62406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0195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80815人,占26.9%;建筑业101903人,占15.2%;教育86645人,占12.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17642人,占45.1%;制造业86115人,占1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626人,占12.2%;(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671270

301654

482406

220195

采矿业

3482

399

85

43

制造业

180815

94440

86115

5324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424

1898

-

-

建筑业

101903

11850

27021

1961

批发和零售业

62622

29026

217642

10786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635

4552

58626

7722

住宿和餐饮业

8950

5814

38304

2133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77

2596

829

430

金融业

28717

18254

-

-

房地产业

21012

9072

206

16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261

9499

2959

117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156

4218

724

15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72

2347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773

1590

31244

14490

教育

86645

59900

10727

7596

卫生和社会工作

34151

23181

5836

293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452

2592

1692

84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8280

19553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以下同)资产总计4345.0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8.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1.3%。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97.6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7.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2.5%。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213.4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2.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7.5%(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4345.04

2397.62

2213.47

采矿业

10.34

4.47

8.55

制造业

859.20

476.00

877.5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5.90

115.12

68.02

建筑业

181.17

63.09

429.80

批发和零售业

313.83

178.77

477.8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4.23

37.34

42.71

住宿和餐饮业

22.32

10.20

11.1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5.21

8.37

36.03

房地产业

1214.74

887.70

177.6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7.57

438.12

45.3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39

11.67

13.5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3.32

27.06

5.8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74

1.91

3.88

教育

135.76

14.50

4.6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4.90

58.47

5.3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30

7.04

3.6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0.76

52.77

-

: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本表数据包含自治区直管单位,不含金融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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