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贵港市房地产开发业运行平稳

发布时间:2020-05-01 11:15 来源:贵港市统计局

2020年一季度,贵港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抢抓复工复建,创新销售模式,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销售平稳。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0.79亿元,同比增长22.5%,比上年同期回落11.8个百分点。其中,建安工程完成投资26.25亿元,同比增长9.9%;设备购置完成投资0.34亿元,同比增长25.9%;其他费用完成投资4.2亿元,同比增长3倍。这三项投资构成分别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9.4、0.3、12.8个百分点。其他费用中,土地购置费2.78亿元,同比增长9倍,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个百分点,土地购置费起主要支撑作用。

(二)销售稳步增长。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80.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4%,比上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本年商品房销售额45.9亿元,同比增长6.2%,比上年同期回落24.3个百分点。

(三)资金总体到位情况较好。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51.82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国内贷款2.61亿元,同比增长19.2%;自筹资金17.57亿元,同比增长34.6%;其他资金来源(含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1.16亿元,同比下降68.6%。

二、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偏低,行业竞争力不强。一季度,全市资质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为174家,其中资质等级为一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2家;资质等级为二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7家,占全市资质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数的4%;二级资质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数为165家,占比为94.8%。房地产开发企业总体资质等级偏低,竞争力不强,影响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潜力未得到充分发挥。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0.79亿元。其中,港北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99亿元,总量占全市51.9%,完成投资同比增长41%,而覃塘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5亿元,总量占全市的4.9%,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37.8%。县区之间,无论是投资总量、增速的失衡都较为严重,说明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程度依然较低。

三、建议

(一)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资质等级,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出落实为中小企业减负,清理各种不合理的税费,同时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优胜劣汰趋之必然。因此,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适应政策,心存危机意识、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政府应因地制宜地鼓励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提高资质等级,不断地增强企业自身实力。

(二)持续优化行业结构,培育发展新模式。要持续推动房地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企业强强联合、跨界发展。创新房地产与“互联网+”结合新模式,引导企业建设网络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广网络看房、网络服务新渠道。加强房地产企业内部资本运营、人员配备、销售终端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推动以住宅开发为主的传统模式向商业旅游地产转型,鼓励投资开发医疗、健康、养老、科技、教育、物流等新型地产,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结构优化调整。

(三)稳住政策、积极作为。继续保持稳定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基本定位,有步骤、有节奏的使用好政策工具箱中的调控措施,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在调控的同时,运用好各项优惠措施,积极主动挖掘房地产业的增长潜力,加大力度发展并规范房地产租赁、信托、中介等其他行业,避免房地产开发业在转型过程中引起行业波动。探索创新融资渠道,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开发性金融、PPP项目、PSL(抵押补充贷款)等产品,缓解开发资金来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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