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2012年1-5月商品房市场销售简析

发布时间:2012-07-03 17:38
 

截至5月底,防城港市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45.0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0.1%。其中,现房销售面积5.4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3.4%;期房销售面积39.6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4.3%。商品房销售4010套,同比减少4127套,下降50.7%。其中,现房销售478套,增长164.1%,期房销售3532套,下降55.6%。

从成交量分布来看,港口区销售23.2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4.7%,销量占全市的51.6%,占比下降29.9个百分点;防城区销售7.26万平方米,增长4.7%,销量占全市的16.1%,占比提高10.0个百分点;上思县销售0.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5.5%,销量占全市的1.1%,占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东兴市销售14.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2%,销量占全市的31.2%,占比提高20.1。

1-5月各区县房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2012年1-5月

上年同期

累计销售面积增幅(%)

比重增减情况(+/-)

累计销售面积

比重(%)

累计销售面积

比重(%)

全市

45.07

100.0

113.03

100.0

-60.1

——

港口区

23.27

51.6

92.15

81.5

-74.7

-29.9

防城区

7.26

16.1

6.93

6.1

4.7

10.0

上思县

0.49

1.1

1.43

1.3

-65.5

-0.2

东兴市

14.05

31.2

12.52

11.1

12.2

20.1

    

房地产销售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受多方面影响,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较快。截至5月底,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45.0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7.9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出现大幅下降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受上年同期金海湾小区等团购房销量放大的影响(上年同期金海湾小区的销售量占全市成交量的一半以上),全市商品房销量急剧拔高,而到了2011年底,绝大部分团购房销售已告一段落,销售总量逐步回归正常水平;(二)2011年大量的团购房满足了相当一部分购房者的刚性需求,在没有大量外来购房者的情况下,本地购买力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不足;(三)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的影响力进一步显现,原先的投资性购房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购房观望情绪加剧,商品房销量不大;(四)利好消息在短期内难以见效。今年4月底钢铁项目正式落户我市,业内人士预测该项目投产后其上下游产业链将为防城港市带来10万的外来人口,这将推高我市房地产楼盘的升值预期,对于房地产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但从短期来看,目前钢铁行业市场疲软,产品市场价格较低,部分钢铁企业甚至存在库存积压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将影响企业的投资进度,无形中使得房产升值的时间延后、增加炒房团的房产持有成本,进而影响炒房团的购房意愿。

其中,直接导致销售面积同比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大型团购房拉动基数的影响,其中金海湾小区影响重大。该楼盘的成交时间基本上集中在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上半年,去年1-5月该楼盘的销售面积占全市的61.0%,在其拉动下,当时的销售增速高达236.3%;而今年1-5月该楼盘销售面积同比减少65.55万平方米,若扣除此楼盘影响因素,全市商品房成交情况与去年同期总体持平,月均销量基本维持在8、9万平方米左右。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逐月收窄。1-2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为81.2%,1-3月为72.9%,1-4月为68.2%,1-5月为60.1%,降幅呈现收窄趋势。

 

三、住宅套均面积减小,144平方米以下户型销售占比提高。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每套房屋平均销售面积108平方米,同比减少29平方米。其中,现房每套房屋平均销售面积96平方米,同比减少6平方米;期房每套房屋平均销售面积109平方米,同比增加29平方米。

分户型来看,90平方米以下户型销售10.24万平方米,占商品住宅销售的23.7%,占比提高15.3个百分点;90—144平方米住房户型销售25.10万平方米,占商品住宅销售的58.0%,占比提高17.3个百分点;144平方米以上户型销售7.44万平方米,占商品住宅销售的17.2%,占比下降33.0个百分点;别墅、高档公寓销售0.47万平方米,占商品住宅销售的1.1%,占比提高0.4个百分点。

1-5月商品住宅销售情况

 

2012年1-5月

上年同期

比重增减情况(+/-)

1-5月住宅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比重(%)

上年同期(万平方米)

比重(%)

商品住宅

43.25

100.0

111.62

100.0

——

90平方米以下住房

10.24

23.7

9.37

8.4

15.3

90—144平方米住房

25.10

58.0

45.44

40.7

17.3

144平方米以上住房

7.44

17.2

56.02

50.2

-33.0

别墅、高档公寓

0.47

1.1

0.80

0.7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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