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登记表》填写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28 18: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为帮助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填好《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现就常见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在校学生在填写《登记表》时:

“最高学历”填写“高中”;

“所学专业”填写“×××专业在读”;

“学制”填写“三年”或按实际填写;

“毕业时间”填“高中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填写“×××学校在读”;

“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填写所在学校;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填“0”或按实际填写。

二、报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非在校学生在填写《登记表》时: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考试报名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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