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须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0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一、身份核验要求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统计局提交遗失补办材料。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委托书.docx)方可办理。

二、办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样本详见附件:申请书.docx、委托书docx

2、电子版证件照。照片文件名以证件号码命名,照片底色为白色,照片文件为JPG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62.5px×87.5px),大小约10KB。(国家证提供)

3、纸质版证件照。1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广西证提供)

三、受理及领取

考生到当地统计局提交材料,由各市统计局统一收集汇总材料上报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自治区统计局统一行文广西人事考试院审核办理,补办材料由自治区统计局及广西人事考试院存档保管。证书补办完成后,通过EMS邮寄考生。

四、补办其他相关事项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114号)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声明不再采用登报的方式进行公布,调整为在广西统计信息网进行互联网公示。

(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广西人事考试院原则上每季度末集中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办理一次证书补发,自治区统计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初集中向广西考试院行文申请补办证书事宜,请考生自行安排好提交补办材料时间。

(三)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补发证书,坚持“合格才发证,一人一证”的原则,通过补办方式取得多本证书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规定,取消发放《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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