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一个体系”、适应“两个大势”、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个提升”的要求,紧扣中心工作,强化执行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有关会议和重要文件以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文件精神上去,把智慧和力量、精力和干劲凝聚到会议和文件布置的工作任务上去,把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统计工作。创新完善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工作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三新”在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进展和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与应用。全面实施15项重大战略决策实施进程统计监测制度、全面实施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体系、广西生态经济统计评价体系和县域发展评价考核体系。
(四)扎实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继续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工作,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做好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汇总、数据处理和数据开发等后续工作。扎实开展各专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分析。进一步加强调研和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统计数据支撑。
(六)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在继续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就业统计、投资统计、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基本单位统计等各重要领域的改革工作,争取突破性进展。
(七)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统计宣传教育新模式,做好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八)进一步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加大数据质量评估力度,加强相关数据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的审核,强化数据质量抽查,科学评估专业统计数据质量。
(九)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强化统计基层基础。继续以贯彻落实《决定》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
(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振精神状态。继续加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抓好作风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进一步抓好统计业务培训,不断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培养业务骨干力度。
(十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切实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全区统计系统财务大检查,强化内部审计,防患于未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廉政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勤政监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十二)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培植扶贫产业,开展教育帮扶,落实治本措施。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全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