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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43543/2015-12-08 著录日期   2015-12-08
文  号   
名  称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通知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通知
内容概述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8 16: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统字〔201246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本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已经201257日自治区统计局第4次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十二五时期

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

为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要求,结合广西统计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

    

十一五时期是广西统计事业取得重要成就的五年。在国家统计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紧密结合实际,锐意改革创新,扎扎实实工作,推动统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了独立的统计机构,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初步建立健全了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涵盖经济社会各专业领域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了上连国家统计局、下接全区各市、县(区)统计局和大部分乡(镇、街道办)的统计信息网络;依法统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圆满完成了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R&D资源清查等各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统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统计数据,统计在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作用更加显著。但是,广西统计工作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统计调查对象规模不断增大、结构日趋复杂,统计需求量日益增多,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与宏观决策、社会需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政府统计公信力面临更大挑战,统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区统计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时期。全区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增强发展信心,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推进统计发展和改革。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广西统计发展和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宏伟目标任务,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中心任务,以规范统一为基本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以公开透明为着力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有力支撑,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为重要根基,全面推进统计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努力开创广西统计事业发展改革新局面。

(二)发展和改革目标。

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成与富民强桂新跨越目标任务相适应、符合国家统计制度要求,比较完善的统计制度体系、统计支撑体系、统计保障体系和统计服务体系,统计能力明显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改善,政府统计公信力明显提升,为最终建成制度科学、组织严密、技术先进、服务优良的现代统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统计制度科学性明显增强。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的各项统计制度,统计调查体系更加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得到科学控制,统计工作统一性和独立性得到有效保障,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全区人民奋力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进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

  ——统计四大工程明显突破。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更加真实完整,调查单位一套表制度得到广泛实施,统一的统计应用软件系统平台基本建立,联网直报成为统计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基本形成统一设计、统一布置、直接采集、同步共享的统计流程。

——统计重大改革明显深化。国家部署的重点统计改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并取得实效,初步建立若干个能够具有广西县域、区域、产业、社会发展等特色、针对性强的统计制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民间统计等全面发展。

——统计基层基础明显牢固。统计法律法规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技术支撑有力,基层基础统计条件进一步改善,统计工作和建设经费保障有力。

  ——统计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统计监测水平不断提高,时效性、针对性不断增强,统计数据资料开发更加充分,更大程度满足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需求和对外开放需要,基本建立内容丰富、及时高效、方式多样的统计服务体系。

——统计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健全,职能互补、机制灵活、分工合理、工作高效的统计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统计队伍。

二、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体系

紧紧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顺应统计发展潮流和变革趋势,结合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有效满足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需求,规范和完善统计调查制度,统筹安排统计调查项目,健全指标体系,努力提高统计制度方法的科学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标准完备、指标完善、方法科学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

(一)规范统计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

 建立反映广西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框架,增加反映经济发展质量、结构、效益的统计指标,健全能源和环境统计指标,增加反映创新型广西的科技统计监测指标,强化民生指标,健全各类统计环比指标。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大力推广抽样调查;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科学使用推算方法;建立普查、常规调查方案衔接机制,整合完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制度,确保统计调查制度的完整、统一。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体系,结合国家统一的采集平台,建立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元数据库,加强对地方统计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库的管理和维护,完善统计标准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采集、生产、产出阶段数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和事后控制体系。要适应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等五区建设,加快建立相适应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区域统计创新,逐步建立反映北部湾经济区、资源富集区和西江经济带两区一带协调发展的制度方法和指标体系。

(二)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水平。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度改革。完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按季对全区各市生产总值进行统一核算,按年对各县(市、区)生产总值进行核算;研究利用有关财务指标按季核算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等行业的增加值;完善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特别是修订和完善第三产业有关行业年度增加值核算方法;建立健全月度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完善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部门联席会议的会商制度;完善数据质量两级审核评估制度,规范GDP评估发布程序;积极开展利用行政记录和部门统计主要指标对数据质量进行定量化评估,强化数据内外部协调性和匹配性评估;规范投入产出核算、资金流量核算和资产负债核算制度;研究制定季度GDP环比核算方案、非公有制增加值核算方案、季度支出法GDP核算方法和新兴服务业核算方法;以专业数据为依据,以部门数据为支撑,全面提升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完善产业统计。

完善服务业统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精神,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加强房地产业统计,逐步建立覆盖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联网直报。改革建筑业统计,实现由注册地统计转为经营地统计,进一步完善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方案,逐步建立反映建筑业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貌的建筑业统计制度。逐步完善投资额的计算方法,在坚持按工程形象进度计算投资额的原则下,探讨按财务支出计算投资额的可行性,确定不同类型企业投资统计工作的标准与方法。建立全面反映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粮食、蔬菜、生猪、家禽等主要农产品产量调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研究设施农业统计、热带特色农作物统计、农业农村统计一套表制度。改进工业统计,探索工业发展速度计算的新方法,研究建立全面反映工业生产、销售、库存等状况的工业指数体系,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工业和生产能力利用统计调查方法和制度,完善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园区工业统计制度。健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深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改革,研究建立反映市场流通状况的指数体系。

(四)加强社会统计。

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居民收入和消费调查,完成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任务。建立保障性住房统计制度。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和就业统计制度,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对外公布调查失业率。改进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统计指标。完善人口统计,充分开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建立以自然人为调查对象的全新的抽样框。认真组织实施好1%人口抽样调查,改进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制度。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加强科技统计,逐步形成以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为基础,经济普查、企业创新调查与年度重点调查相结合的科技统计周期性调查体系,建立创新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改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工作。完善能源统计,研究建立主要资源消耗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耗量、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统计制度。开展循环经济统计试点,完善环境综合统计制度,建立环保支出统计制度。加强普查组织方式和方案设计的研究,全力做好2012年第六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20151%人口抽样调查等大型普查、调查。

三、建立健全统计支撑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规范统一的原则,全面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建成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按照全国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及时更新核实基本单位名录,建成覆盖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优先建好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调查单位库,将服务业重点企业和文化服务业企业(单位)纳入统一的名录库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其他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库。摸清跨地区跨行业大型企业组织结构状况,加强住户、人口、农作物用地等抽样框的建设、维护和更新工作。积极推进广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对基本单位名录的统计监管审批和基础保障,强化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职责;建立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巡查工作制度,促进基本单位名录的规范化管理;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按照统一标准、一库在线、分级维护、及时更新的工作模式,加强资料更新、质量核查、入库审批、数据应用等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三上企业审批流程和审批标准,确保基本单位真实性、指标完整性、数据准确性,在此基础上初步建立其他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名录库、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应用,按照各项统计调查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不在名录库中的单位不得列入专业统计调查范围的要求,为各类以基本单位为对象的常规统计调查提供科学完备的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

二)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一套表制度。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对企业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负担的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套表制度。涉及企业调查的专业统计改革要与企业一套表制度相衔接。探索建立以自然人、住户为调查对象的一套表制度。有序分步推进一套表制度,2012年前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科技、能源等主要专业的全面调查企业范围内实施一套表,2013年将一套表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抽样调查企业,以及服务业重点企业,并将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全面纳入一套表范围。2015年前将生产价格、服务业统计等抽样内容纳入一套表范围,探索将部门统计内容纳入一套表工作,努力实现政府统计调查业务的一体化。

(三)建成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按照功能完善、方便使用、标准统一、友好兼容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为依托,以解决现有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多乱为重点,以满足各项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实现不同专业数据共享为目标,建成能够对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统一电子化设计和布置,具备数据统一管理、录入、审核、编辑、汇总等功能,性能优良、便于操作、安全可靠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在此基础上,建成能够支持统计设计和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发布以及统计分析等业务,满足各级统计机构进行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需要,规范统一,稳定易用,功能强大的统计业务应用软件系统。

(四)建成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

在信息化硬件设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原始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基本实现调查对象和调查人员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全国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共享的工作模式,转变基层统计队伍工作重点,从过去繁重的数据收集汇总、报表填报转向对原始数据的核查和企业基础统计工作的督导,有效消除可能存在的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数据汇总效率和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并通过网络向全国数据中心实时报送原始数据。

(五)强化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统计信息标准化,加快编制统计信息化专项规划,制定市县、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加快建设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信息自动化系统。以满足统计业务和办公自动化需要为目的,加快广西统计信息化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建立完整、统一、高速、适用的广西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改造各级统计机构专用机房,配置UPS、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和监控等设备,使各级统计机构专用机房符合国家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规范。完善广西统计信息广域网,使网络覆盖全部乡(镇、街道办),初步实现企事业单位和住户通过互联网与广西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连接。改进广西统计信息广域网基础条件,提升网络运行速度,提高系统存储和运算能力。加快改善联网直报系统及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应用设备和网络环境。建立和健全联网直报系统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安全管理和应用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基本建成基础支撑数据库、专业原始数据库、专业工作数据库、综合应用数据库及主题发布数据库、分析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统计资源的有效共享。健全广西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统计数据灾难备份系统。推广应用云计算、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

(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桂政发〔20101号)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及其考核评价办法,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统计工作保障能力。推动和指导落实好国家有关县级统计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建设,确保县级政府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充实专业统计人员力量。强化乡镇(街道)统计,确保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在行政编制员额内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积极推行县级统计机构对乡镇、街道统计的垂直管理。组织开展基层统计年活动,实施以统计信息化、统计队伍、业务发展、办公设施配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统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基层统计调查网络和县级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提高县、乡统计人员实地核查新增或变更企业、督促企业填报电子报表、审核联网直报数据等能力。推动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依法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切实做好部门、基层统计,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四、建立健全统计服务体系

紧紧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从和服务于决策管理需要为第一要务,树立服务统计形象,切实更新统计服务理念,不断丰富统计服务内容,积极创新统计服务手段,努力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岗位、政府及社会的多层次统计需求,最大程度发挥统计的服务功能和社会效益。

(一)强化统计分析监测。

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奋斗目标要求,围绕自治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任务,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切实做好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服务。突出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领域分析研究,开展重点指标数据的统计调查、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及时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努力把握和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适时提出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适应五区建设形势,加强跟踪分析,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要求,加强东盟国家或地区的统计分析。

(二)增强统计分析科学性。

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挖掘,深入分析统计指标之间的关系,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合作,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灵敏度。强化经济分析和课题研究工作,利用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和各专业统计资料,对经济总量、结构及一些重要比例关系和规律开展专题研究,做好各季的宏观经济分析。加强对事关国计民生重要事项的监测,重点加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节能减排、城乡一体化、两区一带、社会民生、扶贫开发、全民小康等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监测。完善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重大专项调查,推动社情民意调查健康发展。统计分析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熟悉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和社会政策,要准确把握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变化趋势,不断提高统计综合分析能力;要经常性地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加强与综合管理、专业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分析第一手材料,增强分析的针对性;要正确应用信息技术、数学模型等现代科学方法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加强省际间、尤其是与西部省(市、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比较分析,增强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服务。

要推进统计政务公开,提高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畅通统计信息查询渠道,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依法及时公开统计调查制度和重大统计改革事项,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的透明度,主动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和操作规程等,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认同感。及时编辑出版适合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要的统计资料和统计科普读物,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知识、统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做好统计数据的解读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和解疑释惑工作,对统计数据修订做出必要的说明,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减少公众对统计数据的误读、误解和误用,营造良好的统计发展环境。要根据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变化,及时更新和丰富统计服务内容,不断增强服务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四)加强统计信息传播和新闻宣传。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定期公布和对外提供机制,扩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丰富政府统计门户网站内容,增强公布时效,努力打造以统计数据库系统为依托,高速广域网、互联网为支撑的现代政府统计网络服务平台。坚持正确统计舆论导向,创新公布方式,拓宽公布渠道,丰富公布载体,进一步发挥电视、广播、移动通讯、咨询电话、报刊、出版物、统计资料中心的作用,努力实现对统计资料全方位、立体式的传播。完善新闻发布管理制度,增强统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建立健全统计新闻宣传应急制度, 提高对统计突发新闻舆论事件的整体应对能力。提高统计新闻宣传的策划能力,确保统计新闻宣传紧扣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传媒,有效整合统计系统的新闻宣传资源,增强统计新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促进统计新闻宣传整体效能的提升。

(五)加强统计科学研究。

强化统计科研与统计工作的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行统计实践探索,重点围绕实施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创新统计工作机制等难点重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围绕建立具有我区特色、与国家统计制度改革内容相衔接的、满足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需求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指标体系研究,突出抓好四大工程设施后统计制度方法、工作程序变化等影响研究,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科学的理论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科研工作有关制度,整合系统内外热心统计研究的力量与资源,充分调动统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密联系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集中力量开展统计理论和实践研究,广泛开展统计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统计科研工作水平。

五、建立健全统计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建立健全统计法规,提升统计队伍素质,为统计发展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制保障和人才保障。

(一)建立健全统计管理体制。

以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增强统计独立性为核心,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创新统计运行机制,共同构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整体统一、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政府统计体系。加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联系,适应统计需求的发展变化和统计调查流程的变革,调整、优化各级统计机构内设机构。切实理顺部门统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管理、协调有力、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科学界定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能,加强和完善政府综合统计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分工。积极推动部门加强自身统计机构建设,充实统计力量,提高对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完善调查制度,疏通资料搜集渠道,建立面向全行业的部门统计。积极稳妥开展民间统计,探索政府统计调查委托民间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稳步推进由民间统计机构加工和采集部分政府统计数据。探索发展统计事务所等统计中介机构,积极鼓励小型企事业单位通过民间统计机构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代理制度。支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统计机构,加大扶持民间统计机构发展的政策研究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对民间统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积极配合国家出台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民间统计调查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地方统计立法和其他配套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制定并实施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完善统计普法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培训,拓展执法领域,创新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工作的保障作用。

(三)打造高素质统计队伍。

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完善统计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考试录用等各项人事制度,合理调整和优化统计人才队伍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类型结构、年龄结构,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统计队伍。加强统计教育培训,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不断开创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加强统计文化建设,丰富统计文化内容,创新统计文化形式,使广大统计人员恪遵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用户至上的意识、尊重调查对象的意识,牢固树立科学统计的理念、公共统计的理念和依法统计的理念,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统计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统计行风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真正做到热爱统计、忠诚统计、真实统计、服务人民。

(四)完善统计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统计调查经费分担原则和标准,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所需必要经费列入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建立完善大型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经费供给制度。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目标,优化项目结构,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拨付和使用统计业务经费。探索按经济发展水平、调查内容繁简、调查对象数量多少、基础资料搜集难易、调查持续时间长短、资料加工程度等确定经费定额、编制资金预算。推动建立各级财政根据统计工作任务和成本的增加相应提高统计经费保障的制度。

六、创新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正确认识统计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增强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创新规划实施责任机制。

要坚持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责任机制,必须坚持在工作机制上大胆创新,建立内外协调、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大统计格局,各级各部门各方面都要负责、都有担当。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各项重大统计改革事项,认真解决好规划实施工作中出现的人、财、物等各种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得到贯彻落实。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规划实施创造条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统计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系统梳理和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执行到位、推进有力。要明确具体措施、抓住关键环节,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入。

 ()创新规划实施协调机制。

围绕统计发展和改革重点任务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有利于规划实施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会商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与各地各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探索建立统计工作的新机制。实施规划主要依靠各级政府正确履行统计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正确引导部门、社会资源投入统计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的经费支持和业务领导,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加强与自治区总体规划、市县规划、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积极争取把统计发展和改革内容纳入相关市县、部门规划共同实施。加强本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把规划重点纳入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年度工作报告要分析规划实施进展特别是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推动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创新规划实施考评机制。

加快制定完善有利于推动统计科学发展和改革创新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强化对统计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积极推动适时将统计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建立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体系。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自治区统计局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检查、中期和终期评估,按照进度要求和标准,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各项任务按照规划及时、有序推进。要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建立健全督办制度,通过跟踪检查、阶段性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以查促改、以督促干,切实提高执行力,保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创新规划实施宣传机制。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统计门户网站和局内刊物以及宣传栏的作用,开设规划宣传专栏、专题,出版规划解读文本,大力宣传规划思路、举措和实施新进展、新成效,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全系统的思想统一到统计规划确定的工作思路上来,统一到四大工程建设等重点任务上来,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投身统计改革的热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念,奋勇向前、团结拼搏,形成推进统计发展的强大力量,努力开创广西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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