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0 08:4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1.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

答: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

(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将进行人工核查,视情况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会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将及时认真核实。

(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被发现虚假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4.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持高中毕业证如何报考初级考试?

答: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注册后,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所属市级统计局现场人工核验后报名。持高中毕业证报考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到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所属市级统计局现场人工核验后报名。

5.如何购买考试用书?

答: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统计工作者和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根据“新大纲”编写修订了《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两册考试用书。考试用书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其中,统计业务知识(第四版)为初级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定价68元;统计相关知识(第四版)为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定价48元;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考试用书可在中国统计出版社、京东商城、淘宝网自行购买。中国统计出版社网购地址:http://www.zgtjcbs.com/;京东商城:北京环球视图书店。淘宝网:中国统计出版社网上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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