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通知》明确,此次普查目的是为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市“三农”家底,准确掌握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客观反映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民生活、农村改革的新形势、新特征,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普查对象涵盖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及乡镇人民政府,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数据。
《通知》要求: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普查人员如实搜集报送资料,普查对象按时如实填报,严格保护各类秘密和隐私,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二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措施,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三要丰富普查手段,积极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线上填报+终端采集”模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四要强化宣传动员,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渠道,广泛普及普查知识,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
《通知》的及时印发,充分体现北海市对此次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普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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