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局学习传达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规范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提升统计干部队伍用法水平,近日,梧州市局举办统计讲堂“学法讲政策”活动,由局内资深统计执法骨干讲解近期自治区局、国家局广西调查总队印发的《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局长周雄主持活动并讲话,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授课老师围绕《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出台背景、现实意义、处罚裁量档次、基本裁量规则和实施裁量基准制度要求,结合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日常执法实际适用情形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使条文内容变得具体化和生动化。
周雄指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有效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保障手段,统计干部要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求,确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处理得当。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性。全局干部职工在开展统计工作中,要主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内容,学习领会《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统计执法文件,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着力提高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认真学习,着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局统计讲堂一直践行“走出去”和“请进来”原则,深入讲解统计专业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是统计干部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要珍惜学习机会,锚定职责目标,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坚持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为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保驾护航。三是学以致用,规范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进行统计行政处罚时的重要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准确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效保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通过学习,全面提高了局干部职工的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业务能力,增强了大家作为统计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干部职工表示,要把学到的法律法规知识转化为推动今后统计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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