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政府印发通知全面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发布时间:2023-04-04 16:47 来源:来宾市统计局

3月31日,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来政发〔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出全面部署,标志着来宾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实质性准备阶段。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首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本次普查,对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来宾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来宾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三个阶段:2023年普查准备阶段,2024年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5年普查数据开发阶段。

《通知》强调,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来宾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由35个市级单位组成。全市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分别在4月上旬和4月底前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在2023年5月底前成立普查工作小组。

《通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跟踪督促指导、重大问题落实反馈。

《通知》要求,要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支持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与相关补助政策,选优配强普查工作队伍;要强化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普查工作格局;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创新手段方式,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强化宣传引导,为来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来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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