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中心建立名录库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
为了激励、督促各地按时完成名录库维护更新等普查中心系统常规性工作,从2020年起,局普查中心建立名录库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一季度通报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完成情况。一季度各市按时完成了基本单位名录库行政区划代码更新处理区划拆分工作和2019年第4季度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二是调查单位审批及一套表年报完成情况。一季度全区共申报入库企业640家,审批通过637家,通过率99.5%, 申报退出592家,国家通过571家,通过率96.5%,完成情况较好。三是统计分析及工作动态采用情况。全区普查中心系统积极撰写统计分析、信息及工作动态信息,2019年12月—2020年3月,共撰写统计分析及工作动态信息73篇,其中,区局普查中心18篇,各市、县统计局普查中心55篇。
通报还对工作开展力度不够,进度相对较慢的市进行点名批评。
名录库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的建立,旨在营造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赶有先进、超有目标的“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这将对进一步完善名录库及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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