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刊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盛署名文章:筑牢统计法治建设根基 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12-31 10:05

12月29日,《广西日报》理论版头条刊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盛署名文章:《筑牢统计法治建设根基 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全文如下:

筑牢统计法治建设根基 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

李 盛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广西也踏上了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征程。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筑牢统计法治建设根基,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广西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时代意义

统计法律法规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统计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统计法治建设必须紧扣中心任务的时代要求。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范畴,就是为了清除数据领域的“虚假泡沫”,确保法治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和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法治思维规范统计工作的坚定决心。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统计法治建设不仅是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统计法治建设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离不开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支撑。当前,广西正积极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机遇,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合作高地,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战略定位,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只有不断完善统计法治建设体系,强化全链条数据质量管控,才能有效破除“数据孤岛”和“数据失真”风险,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战略实施提供可靠的统计支撑。

依法统计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将“加强统计监督”纳入立法目的,旨在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数据失真,不仅会误导决策,更会透支政府的信誉,本质上是“数字上的腐败”。必须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遵循,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以真实可信的数据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准确把握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的实践要求

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必须着力聚焦政治引领、制度规范、监督保障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化水平。

坚持政治引领,筑牢统计法治建设之魂。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地位,充分彰显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对统计造假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一案双查,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更好服务社会民生。

坚守职业道德,夯实统计法治建设之基。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核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统计法律规范体系。聚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公布等关键环节,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扎紧制度笼子。深入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将“诚信诚实”理念贯穿于统计人员教育培训、职业发展全过程,培育敬畏数据、尊重规律的统计文化。创新统计执法方式,综合运用典型案例示范、警示教育震慑、普法宣传引导等多种形式,实现法律约束与道德教化的有机统一,着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报数的良好社会生态。

强化监督执纪,彰显统计法治建设之威。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统计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工作协调,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或直接核查重大统计造假案件,巡视巡察部门将统计造假问题持续纳入巡视巡察重点,组织人事部门将统计监督成果充分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和任免奖惩工作,审计部门及时通报共享监督成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凝聚强大监督工作合力。严肃开展省级常规统计督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动其向更高水平迈进,我们必须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以创新普法增强法治意识,以服务发展强化统计职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现代化统计法治建设体系。

深化数字赋能,提升法治效能。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完善统计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实现数据的集中汇聚处理与分析研判。探索构建人工智能驱动的统计违法风险智能预警体系,整合企业报送的统计数据,以及税务、工商登记信息等政务大数据,建立统计数据真实性校验模型,自动识别数据逻辑矛盾、异常波动、趋势背离等风险点,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警、事中监管,靠前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防范数据泄露风险。

创新普法宣传,厚植法治土壤。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对不同群体实施精准化普法。针对领导干部,重点宣讲统计法律责任,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必修内容;针对统计人员,强化依法统计职业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课;针对调查对象,普及统计义务和权利,增强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针对社会公众,利用统计开放日等契机,通过微视频、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统计普法。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服务中心大局,彰显法治担当。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统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客观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亮点与短板,及时预警预判潜在风险,切实发挥统计“晴雨表”和“风向标”作用。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扎实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健全完善反映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的统计监测,改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为服务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提供统计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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