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对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现状抽样调查工作开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5-08 16:58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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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现状抽样调查方案》,为了解掌握全区开展基层统计工作现状调查的情况,督促各有关县(区)统计局按照调查工作要求真实准确填报相关调查内容,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调查结果。4月24日至27日,自治区统计局设管处人员分三个检查小组对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等13个县(区)统计局及所辖部分乡镇(街道)进行检查,解惑答疑,实地了解情况,指导各县(区)扎实认真做好抽样调查工作。
根据检查情况看,各抽中县(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此次抽样调查工作,周密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解惑答疑,认真按照调查方案、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和审核上报任务,确保了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截止4月27日,全区抽中的23个县(区)全部通过联网直报平台上报《县级统计机构现状调查表》(I501表)和《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情况调查表》(I502表),均按照国家统计局《调查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调查任务。
通过这次检查,自治区统计局进一步了解掌握了县级统计机构设置、统计队伍建设、统计基础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县级统计机构工作制度和统计业务工作量及所辖乡镇统计工作等方面情况,充分听取了基层有关加强和改进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分类指导,整体提升基层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研究解决基层统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减轻基层工作负担,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下一步自治区统计局将认真进行调研分析,形成高质量的统计调查报告上报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