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林业厅进行林下经济统计工作会商
发布时间:2018-02-08 18:02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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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桂政办发[2013]133号)有关精神,为了解我区林下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进一步规范林下经济统计报表,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和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2月7日下午,自治区统计局农村处与林业厅林改处在自治区农普办进行了林下经济统计工作会商。
工作会商分别就开展林下经济统计目的、林下经济统计范围、林下经济统计内容等进行了探讨研究,双方会商人员就林下经济发展统计报表设置、计算方法和相关统计指标解释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初步达成共识:一是进一步研究明确林下经济统计内容和范围;二是认真修改《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统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制定出严谨、科学、可行的统计报表制度;三是开展报表填报试点,在此基础上申请报批后再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自治区统计局农村处和林业厅林改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