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完成2017年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候选优秀单位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9 09:55

2017年,自治区统计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依法依规统计水平,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在经过乡镇(街道)总结自评,县级统计局的全面考核、择优推荐,市统计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自治区统计局对推荐的1692017年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候选优秀单位进行了核查。

核查主要按照《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的内容和方法,对候选优秀单位进行核查评分。核查分现场核查和图片核查两种形式。现场核查主要是在实地查看统计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工作制度、台账设置、网络设备的基础上,重点核查报表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尤其是农业报表是否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从村级起报。对于农业报表没有从村级起报、或者其他专业报表有代填代报情况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坚决维护依法依规统计的底线。按照标准进行严格打分,将核查结果当面向乡镇领导和市、县统计局有关人员进行反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确保核查结果客观公正,不达到优秀标准的候选单位能够接受结果。图片核查是对未能进行现场核查的候选优秀单位,要求提供办公场所、制度上墙、报表台账、文件柜资料存放等方面的图片,根据图片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考核等次。

现场核查的候选优秀单位126个,核查率达到75%。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有100个单位,通过率达到79.4%,比2016年度提高了12.7个百分点。未能进行现场核查的候选优秀单位,通过提供办公场所、制度上墙、报表台账、文件柜资料存放等方面的图片进行审核的共有43个单位,其中有35个乡镇(街道)达到优秀单位标准。

201712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建新召开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表彰的1352017年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候选优秀单位名单,确定对获得“2017年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优秀单位”的乡镇(街道)进行发文通报,在2018年的全区统计工作会议上宣读表彰文件并颁发牌匾。并对获得“2017年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优秀单位”的优秀乡镇(街道)奖励一台统计专用计算机。至此,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候选优秀单位核查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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