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部门综合统计报表数据生产流程规范(试行)
为强化部门统计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控,提高部门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自治区统计局制定并印发了《广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数据生产流程规范(试行)》。
该规范共十章二十七条,适用于《广西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综合统计报表数据生产流程,主要涉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制度》过程中,从任务部署到形成综合数据、到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数据等方面的综合统计报表数据生产流程。主要内容包括任务部署、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报送、数据发布、存储归档8个环节、22个节点。
该规范的出台,规范了部门统计工作的数据生产流程,为进一步做好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方案遵循,对实现统计调查工作全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