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召开2021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会
10月20日,自治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21年前三季度设区市GDP及相关基础指标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会议由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自治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委员会主任唐旭主持。
会上,各专业审核评估小组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专业评估细则,分别就2021年前三季度各设区市GDP、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工资总额等主要指标数据及审核评估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评委和专家对各指标数据的统计方法和质量控制、数据来源的可靠性、设区市汇总数与全区数衔接情况以及评估指标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等进行了认真评议。会议认为,GDP以及各专业数据统计核算方法正确,资料来源有据,各专业主要指标数据基本反映当地经济发展实际,评估情况达到了预期效果。与会评委和专家一致同意将审核评估结果提交局党组审议。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关注统计制度变化对各专业的影响,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二是加强基础数据审核,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三是完善审核评估办法,提高方法的科学性;四是做好全年GDP及相关指标的监测预警及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参考。
局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成员以及综合、核算、农村、工业、投资、贸经、服务业、人口等相关专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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