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经各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广西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部门推荐,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月14日至2月20日。
先进集体:
资源县统计局、灵山县烟墩镇人民政府、百色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八步区税务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
先进个人:
吴明峻,男,融水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海 静,女,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统计局统计员;
李 宇,女,玉林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曾维康,男,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施佩玉,女,河池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
蔡斯桂,男,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陈志平,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副处长;
陈伟强,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一级主任科员;
姚镇,男,自治区党委编办电子政务处副处长;
龙彩霞,女,自治区财政厅党政群团处一级主任科员;
林冰玲,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改革处一级主任科员;
顾 琦,女,广西税务局税收大数据与风险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大磊,男,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四级主任科员;
陈玉娟,女,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
黄喆玉,女,自治区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一级主任科员;
覃钲超,男,自治区统计局工业统计处一级主任科员;
韦 昆,男,自治区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统计师;
吴秀丽,女,自治区统计局服务业调查统计处助理统计师;
焦 夕,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邓彦秋,男,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钟珊珊,女,自治区统计局能源与资源环境评价统计处四级主任科员;
居 青,男,自治区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处长;
杨 荣,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二级调研员;
张 宗,男,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林道珠,女,自治区统计局农村统计处副处长;
陈家芹,女,自治区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一级主任科员;
黄青林,女,自治区统计局住户调查处助理统计师;
李伟华,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陈李全,男,自治区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四级调研员;
吴泰军,男,自治区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副处长;
杨海玲,女,自治区统计局农村统计处二级主任科员;
付晓霞,女,自治区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洁芳,女,自治区统计局服务业调查统计处副处长;
吕 琪,女,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李 军,男,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吴学军,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闭小燕,女,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高级统计师;
罗小彬,女,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月20日18时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号自治区统计局办公楼220室,邮政编码:530002,联系电话:0771-5848917)。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