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12 1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 ) 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含以下7个部分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围绕中办、国办文件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报告在我局政府网站广西统计信息网(www.gxtj.gov.cn)向社会全文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局办公室、人事处、财基处、统计执法监督局、综合处、设管处、机关服务中心、数据管理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中抽调。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8年,我局先后制定并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网络沟通应答互动工作办法(试行)》(桂统办字〔2018140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舆情管理办法》(桂统办字〔2018209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公开及提供管理办法》(桂统办字〔2018264号),并严格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统办字〔2017195号)和《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统办字〔2012150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我局根据在广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服务事项的变动情况情况,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修订,并在局网站建立公开目录库,动态更新目录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局网站、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广西统计腾讯微博、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统计局统计信息查询等方式。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推进政务公开文件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制度制定情况。

2018年,为做好网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先后制定并在局网站发布了《自治区统计局网络沟通应答互动工作办法(试行)》(桂统办字〔2018140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舆情管理办法》(桂统办字〔2018209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公开及提供管理办法》(桂统办字〔2018264号),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统计数据对外公开、提供和舆情管理等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权责清单公开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1680号),2018年,我局继续在局网站公布权责清单全文;年内,还根据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理的变动情况,对权责清单内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及时将调整,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修订,并将结果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布。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安排,我局按时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有关信息。2018227日,在局网站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829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通过局网站发布人事信息15条。

4.公共资源采购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共通过局网站和广西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开统计调查宣传品、物业管理服务、系统开发维护服务等招投标信息和中标信息40条。

5.政策公开和解读情况。2018年,我局出台《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统字〔2018117号)政策性文件,文件及解读材料均及时通过局网站对外发布。年内,我局网站还及时转载了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四下”企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

6.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统计工作的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

7.行政许可和便民事项审批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承担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纳入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其中,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于20186月退出平台),为方便社会公众办事,我局在局网站和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了各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审批公告、申请帮助、申请函样本、状态查询等要素。全年我局共完成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1件,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12件,审批结果均向社会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网站加载各类信息8476条,内容涵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进度分析、研究报告、统计公报、新闻发布和进度数据等。

(二)统计新闻发布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做好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努力提高发布时效性。2018119日,我局与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联合召开2017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我局总统计师、新闻发言人韩祖海发布了2017年广西经济运行情况,并与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副巡视员邱洪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4月、7月和10月份我局分别以新闻通稿的方式,通过局网站和中央驻桂与自治区主流媒体发布了2018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1月份,我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4月份,发布《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贯彻落实中国统计开放日“走进四经普”主题宣传,918日,我局副局长、自治区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唐旭应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邀请,录制在线访谈视频,介绍广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回答网友关注的有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问题。

(三)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2018年,我局通过“两微一端”更快速的更新发布信息,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6条,微博客户端发布信息25条。

(四)局网站互动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为充分发挥局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我局网站在公众咨询栏目建设方面,将“互动交流”版块划分为数据咨询、政务咨询、在线投诉、民意征集四块内容。2018年我局网站公开答复各类在线咨询311件(其中数据咨询284件,政务咨询25件,投诉建议2件)。同时,我局针对社会公众咨询较多的问题,汇集成“常见问题”栏目,提高服务的针对性。

(五)通过网络开展民意征集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先后就《关于征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口号的通告》《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意见征集,并在征集结束后及时将征集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2为网络申请,2件为信函申请,内容为数据公开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二是运用新媒体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方式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我局各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通过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通过从年度重点统计工作入手,采用局网站和新媒体配合的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统计工作政府信息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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