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4-01 11: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20101231止。 

  本报告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www.g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治区统计局专页和广西统计信息网(www.gxtj.gov.cn)全文公开,同时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以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5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877132,电子邮箱:gxtjjxx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0年,我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开展的绩效考评及“工作落实年”活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 

  我局于20095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20106月份,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重新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邱祖强亲自挂帅;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澄汉,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李振杰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处、财基处、监察室、法规处和综合处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法规处、人事处,办公室、综合处、监察室等有关处室中抽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35号)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5月上旬,我局认真组织相关处室(单位),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统计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108月,我局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统字〔201067号),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印发全局各处室(单位)施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201012月,我局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桂统字〔2010123),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12月,我局办公室又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的通知》(桂统办字[2010]188号),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印发各处室(单位)执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2009年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广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我局专页和我局门户网站广西统计信息网等渠道予以公开。 

  (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我局继续认真更新、维护和完善各个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一是更新维护门户网站。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我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重视网站建设。目前正在筹备对现有的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升级,对现有网页版面进行改版,力争使网站技术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二是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我局在办公楼过道醒目地设置政务公开栏及办事指南,基本内容包括:本局主要工作职责、局领导的有关情况、内设机构和联系电话、政务公开联系电话等。在受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局综合处、法规处、人事处等,还张贴着有关工作流程。 

  三是设立统计信息咨询窗口。我局在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设立了统计信息查询接待处,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查询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来人、来电和来函查询统计信息。 

  四是升级统计信息多媒体查询系统。我局统计信息多媒体查询系统由触摸屏、电脑和后台数据库组成,具有更新及时、查询方便,全面直观的特色,是我局面向自治区人大、政协“两会”提供广西经济社会运行状况的品牌窗口。每年“两会”前夕,我局都会对“两会” 统计信息多媒体查询系统进行更新升级,调整版面设计、栏目编排、内容结构等,以适应新的需求。2010年“两会”,我局在查询系统中重点增加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和“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成就”等相关内容,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广泛好评。我局办公楼同样设置了统计信息多媒体查询系统,方便来访者查询资料,随时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五是编辑出版统计资料。2010年,我局编辑出版了《广西要情手册-2010》、《广西统计年鉴-2010》等大型统计资料,更加全面地向社会反映了全区经济运行情况。 

  六是借力新闻媒体。2010年,我局召开了2009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参加,并指定新闻发言人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和提问。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广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以新闻通稿的形式,向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全区2010年各季度的经济运行情况。此外,我局还应自治区新闻办要求,针对领导和社会大众普遍关心的物价、房价、经济走势、能耗等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撰写短篇新闻稿件,由新闻办统一对外发布,在统计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进一步发挥了统计信息服务于社会大众的积极性。 

  七是借助其他平台。积极参与广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认真组织报送各类信息。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的设立,开通了0771-5877132统计政务服务热线电话。 

  八是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我局将保留的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市场调查除外)”等3个行政许可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1个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按照要求修改完善了操作规范,细化和标准化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环节,压缩办结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九是建设广西统计数据库。目前,我局正在建设广西统计数据库,力求建成自治区级元数据库和综合数据库,实现统计数据网上共享,使统计核心信息真正上网。目前,数据库正在广西统计信息网内网试运行。数据库在广西统计信息网发布将更方便社会各界查询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共享统计信息资源、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的需要。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积极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我局广西统计资料管理楼二次装修工程、弱电工程等项目的信息公开。 

  (二)抓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知识培训,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采购网上申报,审批试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通过政府采购部门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我局招投标项目、采购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及时通过广西统计信息网外网、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政务网、统计信息咨询窗口、统计信息多媒体查询平台、《广西统计年鉴》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以及其他按要求需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建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原则和规范。2010年我局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也未收到相关反映。 

  (二)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将门户网站广西统计信息网(www.gxtj.gov.cn)作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其载体作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10年广西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82篇,涵盖职能和机构、政务管理、工作动态、进度分析、进度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图表和统计法规等内容。 

  此外,我局积极通过其他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我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大新闻媒体发布季度经济运行情况4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与自治区科技厅等6个单位联合于1225在《广西日报》第七版“要闻”栏目全文发布了《广西第二次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了《广西统计年鉴-2010》、《广西要情手册-2010》等大型统计资料;热情、高效地接待来自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来人、来电和来函等对统计信息的查询,全年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查询近700人次。2010年我局向广西政务网报送各类信息368篇,被采用信息359 篇,其中,报送专题类信息144篇,被采用140篇,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224篇,被采用219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我局向自治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了62条信息,并通过其对外公开了文件通知7个,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各1篇、政府信息公开报告2篇。 

  (三)主动向“两馆一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我局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图书馆和自治区档案馆报送了15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我局做好了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各项准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并明确了相关工作流程。201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依照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明确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只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2010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接待公众查询能力不足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众需求为参考,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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