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09-03-31 15:19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0号)精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进行认真检查。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之年。200851,《条例》正式实施。我局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35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国统字〔2007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现将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沿用了2004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即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在搞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自觉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对口业务指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认真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种配套制度的建设。一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主动公开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力量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类型,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严格区分信息类别,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网络安全保密规定》、《统计工作保密规定》等有关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建立保障监督制度。建立了《自治区统计局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自治区统计局机关首问负责制度(试行)》、《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追究责任制度(试行)》等,并实行来函必复、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确保信息公开的主动、及时。四是注重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建立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不按《条例》办事的严重行为进行曝光和问责,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统计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强发布统计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目前,我局已初步形成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始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2008年以来,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0835号,以下简称《编制方案》)的要求,依照自治区档案馆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我局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原则、分类、范围、程序、途径、方式、监督等事项。 

  我局公开的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类型。主动公开的是《条例》要求公开的政府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是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我局申请公开。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我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统计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五类政府信息,即:单位简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和办事指南等,具体内容包括领导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统计制度、统计政务联系方式、主页链接、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年度季度统计信息等,主动把社会关注的各类政务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同时,我局也积极根据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及时往广西政务网(http://www.gxzf.gov.cn/index.htm)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统计信息。 

  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对申请的受理、处理申请的程序、答复方式以及收费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不断开拓创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 

  为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知晓和参与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统计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与公众交流沟通的重要桥梁。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利用广西统计信息网络资源,落实专人负责更新和维护,对本局网站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统计政务公开栏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编制了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把应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及时上网公开。 

  二是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为方便上门办事的同志了解办事流程,我局在办公楼过道的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及办事流程,基本内容包括:本局主要工作职责、局领导的有关情况、内设机构和联系电话、政务公开联系电话等,在受理信息公开的局综合处、法规处、人教处等,还张贴着有关工作流程,使前来办事的群众对所办事情一目了然。 

  三是多渠道全方位提供统计信息。我局为人大、政协两会提供的统计服务,做到年年都有新变化、都上新水平;统计分析材料提供频率更快,完成的质量更高;精心编辑出版《广西统计月报》、《广西统计年鉴》、《广西统计要情手册》等统计精品资料;定期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在局办公楼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方便来访者查询资料,并在综合处设立了统计信息咨询窗口;在党委专网上建立统计信息专供平台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信息平台,较好地满足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四是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去年以来,我局以集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压缩我局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流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并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四、其他情况 

  1、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我局至今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3、我局至今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条例》的要求相比,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定的距离。具体体现在公开的经济分析与外省(区、市)统计局公开的相关资料没有很好衔接,因此有些学者反映,数据横向对比不方便。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09年,我局将在2008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OO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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