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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17: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党组字〔2020〕8号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党支部:

《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已经年度1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党组

                2020年4月15日

自治区统计局2020年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纪委及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部署,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初心使命,加强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当好“三个表率”,为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提供坚强保证,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以及推进广西统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政治统领,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自治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意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统领业务原则,教育引导局属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创模范机关、争做“三个表率”。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部署安排,确保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的指导检查,对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不认真、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严肃问责,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用好党员政治生活活动室,持续开展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加强对局属党支部开展落实“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政治监督。坚持“五个必须”,落实“四个服从”,杜绝“七个有之”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四)服务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组织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防控举措,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聚焦疫情对全区经济运行的影响,加强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及时的统计服务。

(五)坚持抓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调动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服务全区脱贫攻坚大局和乡村振兴战略。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支持他们的工作,做他们的坚强后盾,确保我局定点帮扶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参加“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第八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积极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参加全区“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主题征文比赛。持续广泛学习宣传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积极参加“做黄文秀式的优秀共产党员 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主题演讲比赛。继续开展党员干部回乡调研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强化思想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六)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党员干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精心筹划安排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创新互联网+学习形式,用好“学习强国”、广西党建在线服务平台、局机关党建专题网页等载体,增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理论学习督促检查考核,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等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和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广西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和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轮训。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推动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精神落地落实。

(八)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局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灯下黑”以及“两张皮”等问题。加强政治忠诚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讨论、每名党员进行一次内心反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三个一”活动。

(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统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对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和职工微信群等群组的管理和治理,做好统计数据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事件,提高运用互联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督促党支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开展《我的祖国》歌曲传唱等多种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传承活动。

三、坚持强基固本,有效巩固和拓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

(十)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实施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和《党支部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认真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修订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党支部换届改选、党费管理等规定,深化“党支部建设加强年”活动,努力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使党支部成为团结动员群众、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十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党员入口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引导党员践行“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理念。加强党员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困难党员、老党员和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工作。

(十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部分党支部调整和支部委员改选工作,规范开展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支部按期换届改选,选优配强支部班子,优化党务干部队伍机构。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抓党建促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服务统计改革发展的能力。

(十三)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抓党建工作、建强党支部来促进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在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推进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服务全区经济稳增长、助力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面前,敢担当、善作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推动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全面顺利完成。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统计生态

(十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党组书记带头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研究推动和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履行好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十五)持续改进作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带头认真查摆解决分管领域、本部门本处室和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改进检查考核方式,着力解决重形式轻内容、重内容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防止重“痕”不重“绩”等不良倾向。持续抓好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工作。

(十六)强化统计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建设高质量发展统计执法监督机制体系、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落实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渠道、抓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建强统计执法队伍为重点,深入推进统计领域反腐败斗争。坚决防范和惩治“以数谋私”,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和统计领域诚信体系,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支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大力支持机关纪委履行职能职责。继续紧盯关键领域、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化对口帮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督促2019年被巡察事业单位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建立健全局党组巡察工作制度,启动新一轮事业单位巡察工作。

五、加强群团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持续营造进取有为的统计氛围

(十七)发挥群团组织凝心聚力重要作用。坚持以加强党的建设来带动局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提升群团工作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动员机关职工、青年和妇女在推进统计事业发展大局中建功立业。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指导局机关工会、妇委会做好换届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服务工作,以“党员之家”带动“职工之家”、“团青之家”、“妇女之家”的“四个之家”建设。继续组织做好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等工作。加强团员青年教育引领工作,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适时组织开展有益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指导和支持局团支部开展庆“五四”纪念、“红色团日”等主题活动,支持妇委会开展庆“三八”摄影作品比赛、关爱妇女干部活动,积极参加第九届区直机关职工运动会,丰富和活跃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机关凝聚力向心力,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新动能。

(十八)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我局精神文明创建相关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做好全国、广西道德模范推荐以及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活动。持续发挥“广西统计局志愿服务队”功能作用,广泛开展便民、环保、扶贫和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全民阅读、“书香统计”系列朗读比赛等活动,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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