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21 字号:小 中 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我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两员”的主要职责,细化了普查工作任务,提出要按照统一的原则方式要求选优配强“两员”队伍,对“两员”的配备原则、选聘方式和时间要求以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全面加强“两员”的培训和管理,以线上或线下形式对“两员”进行系统培训,组织本级选聘的“两员”进行考试,及时将考试合格且签订保密承诺书的人员信息录入国务院经普办指定平台,并编码制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两员”管理制度,规范普查工作纪律,强化人员管理,应尽可能保持“两员”队伍的稳定。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两员”选聘及管理工作,将“两员”选聘及管理作为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事关经济普查大局、事关数据质量生命线的高度抓好抓实,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