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24 字号:小 中 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部署要求,3月23日,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桂林市象山区、百色市平果市为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地区,明确了试点的目的、范围、对象和时间、内容和方法、主要工作安排等。《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广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广西经普办将于4月印发综合试点方案,在4-6月期间对试点地区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6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撰写工作总结报送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此次综合试点工作将通过全面开展普查业务流程、主要环节的演练,深入研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认真总结普查组织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修订完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细化制定全区普查实施方案提供实践经验。
据了解,为扎实做好试点各环节工作,确保综合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通知》对试点工作机制的建立、人员经费物资保障的落实以及宣传动员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非试点设区市在试点期间需选派1名业务骨干赴试点地区全程参与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