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铁路营业里程 又称营业长度(包括正式营业和临时营业里程),指办理客货运输业务的铁路正线总长度。凡是全线或部分建成双线及以上的线路,以第一线的实际长度计算;复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和特殊用途线以及不计算运费的联络线都不计算营业里程。

公路里程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技术等级的公路,并经公路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里程数。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公路通过小城镇(指县城、集镇)街道的公路里程和公路桥梁长度、隧道长度、渡口的宽度以及分期修建的公路已验收交付使用的里程,不包括大中城市的街道、厂矿、林区生产用道和农业生产用道的里程。两条或多条公路共同经由同一路段,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里程长度。按公路技术等级分为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其中等级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内河航道通航里程 指在一定时期内,能通航运输船舶及排筏的天然河流、湖泊水库、运河及通航渠道的长度。包括全年季节性通航累计三个月以上的航道,不包括仅供零散流放竹、木排的河道。两省以河为界的航道里程,双方均按一半计算,以免重复。该指标可以反映内河水运网的规模、水平和发展情况。

铁路旅客运量 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客车运送的旅客人数。铁路旅客运量的计算方法:不论票价多少或行程长短,均按单程计算为一人次;不足购票年龄免购客票的儿童,不计算运量;月、季票按每月往返各21人次计算。

铁路旅客周转量 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客车运送的旅客人数与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计算公式为:

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乘客×该旅客出发站与到达站间距离)

          =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旅客平均运程

铁路货物运量 指使用铁路货车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重量。

铁路货物周转量 指一定时期内使用铁路货车完成的货物运量与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计算公式为:

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实际运送货物吨数×货物平均运程

公路客运量 指公路运输企业及由其组织的其它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公路客运量的计算方法:不论乘车路程远近和票价的多少,以客票为依据,“人”为计量单位;不足购票年龄的免票儿童不计算客运量。

公路旅客周转量 指一定时期内由各种公路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计算公式为:

旅客周转量(人公里)=∑(实际运送的每一旅客×该旅客出发站与到达站间距离)

公路货运量 指一定时期内由各种公路运输工具实际运送到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数量。反映公路货运量的指标有发送货物吨数、到达货物吨数和运送货物吨数。

公路货物周转量 指一定时期内由各种公路运输工具实际完成的货物运量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计算公式为:

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水路客运量 指水运企业及由其组织的其他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

水路旅客周转量 指水运企业和由其组织的其他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水路货运量 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水运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数量,包括内河、江海、远洋货运量。

水路货物周转量 指一定时期内由各种水路运输工具实际完成的货物运量与相应的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港口货物吞吐量 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和外贸吞吐量。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

民用航空客运量 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旅客人数。成人和儿童各按一人计算,婴儿不计人数。每一特定航班的每一旅客只计算一次。唯一例外的是,乘坐定期航班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的旅客,同时计算一个国内旅客和一个国际旅客。不定期航班运送的旅客每一特定航班(同一航班)只计算一次。

民用航空货邮运量 指公共航空运输飞行所载运的货物、邮件重量,货物包括外交信袋和快件。原始数据以吨位计算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每一特定航班(同一航班)的货邮只计算一次,不能按航段重复计算。但对于既经过国内航段、又经过国际航段运输的货邮,则同时统计为国内货邮和国际货邮。不定期航班运输的货物每一特定航班(同一航班)只计算一次。

邮电业务总量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邮电通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电通信服务的总数量。计算方法为各类邮电通信服务业务的实物量分别乘以相应的不变单价,求出各类业务的货币量后加总求得。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邮电通信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观察邮电通信业务发展变化总趋势的综合性指标,分别按邮政业务总量和电信业务总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