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进出口总额 海关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总金额,它可用以观察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方面的总规模。进出口总额统计范围包括:对外贸易实际进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捐赠品,租赁期满归承租人所有的租赁货物,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边民互市贸易除外),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公用物品,到、离岸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无商业价值、无使用价值和免费提供出口的除外),从保税仓库提取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进口货物,以及其他进出口货物。我国规定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统计,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统计。

外商直接投资 指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法人和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进行的各种方式的投资,并且在非上市公司总的全部投资及在单个外国投资者所占股权比例不低于10%的上市公司总的投资。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和技术等投资,还可以用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 指我国境内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承揽、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咨询、工程管理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