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家庭常住人口 指经常住在家庭中的人口数,包括家庭成员中(仅指直系亲属)在部队服役的战士(不包括干部),户口在本市学校或工作单位住单身宿舍的学生或职工、入全托的儿童。对于职工家庭中已成家、经济自立,连用饭也不在一起的子女,虽因住房问题,仍住在一户内,不计算为家庭人口,其居住面积也不包括。为了反映实际的居住情况,对于家庭中已婚,不在一起居住,而户口未迁出的子女,也不计算为该户的“家庭常住人口”。

家庭人口数 指居住在一起,经济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凡计算为家庭人口的成员其全部收支应包括在一起。

现金收入 包括实际收入和借贷收入。

可支配收入 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之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个人所得税–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

实际收入 指调查户的全部的现金收入;不包括借贷收入,如提取银行存款、向亲友借入款、收回借出款以及其他各种暂收款。

借贷收入 指周转性收入。包括提取银行存款、储金会款、借入款、收回借出款、兑售有价证券、赊购、为购买房屋从银行贷款等。

实际支出 包括消费性支出、非消费性支出和家庭副业生产支出。

消费性支出 指调查户购买商品和用于服务的全部支出,共分八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和服务。购买商品支出是指从商店、集市、饮食业、工作单位食堂以及直接从工厂和农村购买各种商品支出,包括自用的和赠送亲友的在内;服务支出是指调查户用于社会提供的各种文化和生活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种修理费、加工费、洗理美容费、保姆费、劳务费等。

非消费性支出 包括直接税、消费性贷款利息支出、经常性转移支出等。如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各种税金、赡养支出、各种非储蓄性保险支出、其他非消费性支出等。

家庭副业生产支出 指居民家庭从事喂猪、养鸡、种瓜菜等家庭副业生产购买的幼畜、幼禽及饲料、种籽、工具等各项支出。

借贷支出 包括存入储蓄款、存入储金会款、归还借款、借出款、储蓄性保险支出、购买有价证券、预购、归还为购买房屋的银行贷款等。

全年总收入 是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收入的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全年总支出 是指农村住户用于生产、生活和再分配的全部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生活消费支出、财产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全年生活消费支出 是指农村住户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生活消费支出按消费类别划分包括: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消费支出。

全年纯收入 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费用后可用于生活消费、扩大再生产和积累的收入总和。计算公式为:

农村住户全年纯收入=全年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上交集体承包任务–上交集体提留和摊派–调查补贴–农村内部亲友赠送–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

农村住户全年纯收入除以农村住户常住人口,即得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简称农民人均纯收入。

全年纯收入按收入形式分类,分为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两部分。

现金纯收入 指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现金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现金费用支出后的收入总和。“现金纯收入”是“纯收入”中已经“变现”的部分,反映的是在当年“纯收入”中,农民对外进行商品交换的现实支付能力。

实物纯收入 “纯收入”减去“现金纯收入”就是“实物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