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关于柳州市继续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11-14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桂统审批函〔20189

自治区统计局关于柳州市继续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的批复

 

柳州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申请继续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的请示》(柳统字〔20184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暂行)》有关规定,同意你局继续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并同意制发审批后的《柳州市资源产出率统计调查方案》,有效期至201912月。请在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截止时间等法定标识。

请你局收到批复函后20日内,将正式布置实施的文件及统计调查方案(一式两份)送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备存。超过有效期限的调查项目,一律自动废止。届时如需继续执行,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统计局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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